1、非螺旋卸車機司機,禁止上車操作。
2、嚴禁酒后上車操作。
3、卸車前卸車司機必須給信號或鈴聲與站臺其他人員及司機取得聯系。
4、車內煤已卸完,螺旋升起離開后即時給信號,給鈴之后,才能允許裝載工進入車廂內清掃車底。
5、人工卸車或清掃車底時,嚴禁開車經過卸車工正在工作的車廂。
6、安全設施不齊全,不許開車,并及時通知鉗工或電工處理。
7、合理控制螺旋的吃煤深度,防止吃煤過深,產生過載損壞設備。
8、變換煤種前即時通知坑底放料工和煤場堆取料機司機。
9、操作打車時,個旋鈕不能直接從“左”旋向“右”或從“右”旋向“左”,應先旋至中間“停”的位置,待設備停穩(wěn)后,再旋至相反的位置,否則將損害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