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點火前,急速開啟割炬氧氣閥門,用氧氣吹除氣道中灰塵、排除膠管中的混合氣體,但嚴禁對準身體各部位。
10、點火時,先微開預熱氧閥,再開乙炔氣閥,迅速用電子槍點火,調整火焰,待工件預熱至燃點,再開切割氧進行切割。開啟時不應過猛,以防噴射出熔融鐵水。
11、當割炬由于強烈加熱而發(fā)出“劈啪”的爆鳴聲時,必須立即關閉乙炔氣閥門,并將割炬放入水中冷卻。注意最好不要關氧氣閥。
12、熄滅火焰時,應先關切割氧,再關乙炔氣和承熱氧氣閥門。操作中如發(fā)生回火,應立即關切割氧氣閥,再關乙炔氣閥和預熱氧,待割炬冷卻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13、割件表面切割前應先清除氧化皮及沒污等,以防氧化皮剝落分離時傷眼睛和阻塞割嘴,產(chǎn)生回火。操作中,如發(fā)現(xiàn)割炬散火,嚴禁在噴火時通割嘴,防止燒傷。
14、氧氣瓶中的氧氣幾乙炔氣瓶中的乙炔氣嚴禁全部用完,氧氣瓶至少應留有不小于1M pa的剩余壓力,而乙炔氣瓶中剩余壓力不于0.1M pa,并掛上“空瓶”標識。
15、禁止使用沒有減壓閥的氧氣瓶和乙炔氣瓶;氣瓶用壓力表、減壓閥必須按規(guī)定定期送交理化室進行校驗,如不合格,必須立即更換。
16、工作結束或離開現(xiàn)場后,必須關閉割炬并放好且必須立即關閉氧氣、乙炔氣瓶,工作結束后,應立即整理好橡膠皮管,滅絕火種,并清掃工作現(xiàn)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