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重機一般安全要求
1、起重機司機必須有良好的視力和聽力,并了解所操作機械的構(gòu)造和性能,熟悉操作規(guī)程,保養(yǎng)方法和安全要求知識。
2、操作中要聽從指揮人員的信號,當信號不明或不清對,或可能引起事故時,應暫停操作,不得盲目開車或起吊。
3、吊裝工作場所應有足夠的空間,要注意周圍及上空有無障礙物。吊車不得在架空輸電線路下工作,在架空輸電線路一側(cè)工作時,應保持安全距離。在雨霧天工作時,安全距離應適當加大。
4、在易燃易爆附近,一般不應進行起吊作業(yè)。特別不應使易燃物靠近排氣管。吊車加油時,嚴禁吸煙和接近明火。
5、嚴禁吊車超負荷吊裝和運行。
6、吊車吊裝應站在平坦堅實并與溝槽、基坑保持適當距離的地面上。若地面松軟或不平時,應夯實整平,并且道木墊實。
7、重物提升,應先吊離地面100~300毫米進行試吊,無問題后方可起吊。
8、起吊物件應拉溜繩,速度要均勻,操作要平穩(wěn),禁止忽快忽慢和突然剎車。作反向操作時,必須待吊車停穩(wěn)后再換向運轉(zhuǎn),禁止突然變換方向。
9、不許橫拖和斜吊。嚴禁吊拔埋在地下的情況不明的物件或凝結(jié)在地面、凍在冰上的物件。
10、吊車吊著重物回轉(zhuǎn)時,應慢速進行,速度不應超過規(guī)定值。禁止在斜坡處吊重物回轉(zhuǎn)。
11、左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吊重時,嚴禁降落臂桿或同時進行兩個吊裝動作。一般情況吊重時,不得進行伸臂及縮臂,若必要時,應符合起重圖表的安全要求方可操作。
12、吊車一般不允許吊重行車。若必須時,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道路應平坦堅實,重物離地盡可能低,并用繩索拉住,緩慢行駛,同時要鎖死回轉(zhuǎn)機構(gòu)。
13、起吊物件上禁止站人,不準把吊車作為運送人員使用。起吊時不準在吊臂或吊起的重物下站人。
14、空負荷運行時,吊鉤與地面間距不得少于2米;帶負荷運行時,重物必須高于運行路線上最高障礙物0.5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