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了保證熱力采暖系統(tǒng)的安全經(jīng)濟運行,水質(zhì)必須合乎下列要求:補給水硬度≤0.6毫克/當量升,PH≥7、溶解氧≤0.1毫克/當量升。
(二)軟化水在運行中每兩小時應對硬度指標及PH值分析化驗一次,并做好記錄。
(三)水處理人員應充分發(fā)揮鈉離子交換器的作用,力求降低材料消耗。
(四)化驗所用的一切儀器、物品、藥品,非工作人員一律不準動用。
(五)強酸、強堿、易燃、易爆、劇毒藥品要裝入容器密閉,妥善保存。
(六)強酸稀釋時,只能將酸緩緩地注入水中,不準將水注入酸中,酒精燈、瓦斯燈、加熱器等使用后應立即熄滅。
(七)盛過有毒品的容器不得隨意亂扔,以防中毒。
(八)搬運強酸、強堿,劇毒等危險品時,要用專用車輛,不準手握肩扛,不準用自行車攜帶。
(九)使用電器時應防止觸電。配制易揮發(fā)性藥品時,必須在良好的 通風條件下操作,以防中毒。
(十)化驗室內(nèi)的器皿不準做飲食用具,以防中毒,室內(nèi)應經(jīng)常保持清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