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指導和規(guī)范檢定人員正確地從事壓力(真空)表的檢定、修理工作。
2.適用范圍適用于本段(站)計量室檢定人員在其崗位上從事的壓力(真空)表的檢定、修理工作。
3.人員要求該項操作人員應是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并經(jīng)上級計量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一般壓力表"計量檢定員證書的計量檢定人員。
4.工裝量具應配備不小于被檢壓力表測量范圍的0.4級彈簧管式精密壓力表和真空表一套或二套做為標準表,和壓力校驗器(包括油水分離器)、真空校驗器等配套設備,以及檢定修理所需的起針器、螺絲刀、剪刀、鉛封鉗和鉛封、汽油、藥棉等工具用品。
5.操作程序
5.1準備工作
5.1.1根據(jù)被檢表量程選取同量程標準表和大于其量程的校驗器,檢查標準表標簽是否在有效期內(nèi)。
5.1.2將標準表和被檢表裝在校驗儀上,被檢表若是氧氣、乙炔等禁油表,則應安裝在與油水分離器連接的禁油接頭上,檢查和調(diào)整校驗器,排除油路中的空氣,使各部位作用良好。
5.1.3觀察檢定室溫、濕度表,看溫、濕度是否達到檢定規(guī)程要求,即溫度(20±5)℃,相對濕度≤85%,否則,應進行調(diào)控使其符合要求。溫、濕度實測值應填入"壓力表檢定記錄"。
5.2檢定、修理
5.2.1外觀檢查:用目力觀測其外形、標志、讀數(shù)部分、表盤內(nèi)容等應符合檢定規(guī)程中(4.1)的要求,并在"壓力表檢定記錄"上記錄檢查結(jié)果。
5.2.2零位檢查:用目力觀測,對帶有和沒有止銷的壓力表均應符合檢定規(guī)程中(4.2)的要求,并在"壓力表檢定記錄"上記錄檢查結(jié)果。
5.2.3示值誤差、回程誤差和輕敲位移的檢定:
5.2.3.1對壓力表示值檢定按標有數(shù)字的分度線依次(升壓或降壓)進行。
5.2.3.2檢定時,逐漸平穩(wěn)地升壓(或降壓),至標準標指針指準相應分度線時,讀取被檢表示值。然后輕敲被檢表表殼,再讀數(shù),記錄輕敲后示值和輕敲位移(輕敲前后示值之差)。當示值達到測量上限后,關閉被檢表供壓閥,切斷壓力源(或真空源),耐壓3min,觀察壓力表耐壓情況,并記錄。然后按原檢定點平穩(wěn)地降壓(或升壓)倒序回檢。
5.2.3.3示值誤差(表殼輕敲前、后示值與標準表示值之差)、回程誤差(同一檢定點,在升或降壓和降或升壓時,輕敲表殼后示值之差)以及輕敲位移和指針偏轉(zhuǎn)平穩(wěn)性均應符合檢定規(guī)程第3條的要求。
5.2.4若被檢表是壓力真空表,對真空部分進行檢定:將被檢表和標準真空表安裝在真空校驗器上檢定,應符合檢定規(guī)程要求,并記錄檢定結(jié)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