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蓋上氣密儀封蓋,扣上封壓鉤,同時按秒表計時,10 秒鐘時,記下壓力計水柱高度;5 秒時,再次記下壓力計水柱高度。對于過濾式自救器,如果在最后的15 秒鐘內壓力計水柱下降不超過8 毫米,則認為氣密合格;超過8毫米或壓力計水柱高度未達到470 毫米的,則認為氣密不合格。對于隔絕式自救器,如果在最后的15 秒鐘內壓力計水柱下降不超過30 毫米,則認為氣密合格;超過30 毫米或壓力計水柱高度未達450 毫米,則認為氣密不合格。為提高檢查效率,封壓10 秒鐘后,若壓力計水柱停留在480 毫米以上某一高度不動,則認為自救器氣密合格,不必再觀察后15 秒鐘。
17.氣密合格的自救器可以繼續(xù)使用;氣密不合格的自救器必須進行處理。
18.被檢查的自救器應處于氣密儀檢查場所2 小時后,才能開始檢查,檢查時環(huán)境溫度的波動不應超過2 攝氏度。
19.被檢查的自救器及氣密儀應避免日光直射或靠近暖氣熱源,檢查場所應盡可能避免有過堂風或受抽、排氣設備影響。
20.被檢自救器上的煤粉和臟物應擦掉,不允許煤粉和臟物等落到密封環(huán)和托盤上,以保證氣密儀系統(tǒng)的可靠密封。
21.若扣上封壓鉤后,壓力計水柱很快下降到400 毫米以下,說明自救器大漏氣;如懷疑氣密儀系統(tǒng)本身的氣密性,可換用庫存不漏氣的自救器作對比試驗,不可冒然調整氣密儀。
22.使用氣密儀時,加壓(扣封壓鉤)、卸壓(松開封壓鉤)均應緩慢地進行,切不可猛扣、快放,以防止水濺到工作室里,使機件受損。
23.檢查自救器時,若發(fā)現壓力計水柱有上升現象,說明橡膠密封環(huán)質量不好;如在后15 秒鐘內壓力計水柱上升高度超過4 毫米,則橡膠密封環(huán)應予更換。
24.壓力計刻度管里出現水泡時,表明壓力計缺水,應注水后再用。
25.自救器檢查完后,應立即取出,不可長時間放在氣密儀工作室里加壓。
26.對氣密處于不合格邊緣的自救器,應進行復查。
27.對氣密不合格的過濾式自救器,應在經校正誤差不超過±1 克的天平上稱重,增重不超過10 克的,密封后可繼續(xù)使用。
28.為了尋找漏氣部位,可用直觀方法尋找,也可用毛筆沾濃度適當的肥皂水在自救器被加壓30 ~60 秒后涂抹于可能漏氣的部位進行檢查,冒泡處即是漏氣處。此法同樣適用于隔絕式自救器。
29.使用氣密儀檢查隔絕式自救器時,如果在后15 秒鐘內壓力計水柱高度下降,15 ~30m m ,屬小漏氣,仍屬氣密合格,但應將漏氣處用錫焊封閉;如在最后15 秒鐘內,壓力計水柱下降30 ~50m m ,屬中等漏氣,經試驗還未失效的,補漏維修后可繼續(xù)使用。
30.要詳細記錄修理過的自救器的損壞與修理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