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下腳手架應走斜道爬梯。不準站在磚墻上做砌筑,劃線(勾逢),檢查大角垂直度和清掃墻面等工作。
2. 砌磚使用的工具應放在穩(wěn)妥的地方??炒u應面向墻面,工作完畢應將架上腳踏板的碎磚、灰漿清掃干凈,防止掉落傷人。
3. 山墻砌完后應立即安裝銜條或加臨時支撐,防止倒塌。
4. 起運吊砌塊的夾具要牢固,就位放穩(wěn)后,方可松開夾具。使用斗車時,裝車不得超重,卸車要平穩(wěn),不得在臨邊傾倒和停放。
5. 在屋面坡度大于25度時,掛瓦必須使用移動板梯,板梯必須有牢固的掛鉤。沒有外架子時檐口應搭設防護欄桿和掛設防護立網(wǎng)。
6. 屋面上瓦應兩坡同時進行,保持屋面受力均衡,瓦要放穩(wěn)。屋面無望板時,應鋪設通道,不準在行條、瓦條上行走。屋面的臨邊必須設有防護,方準操作。
7. 室內(nèi)作業(yè)時,2米以上(含2米)必須搭設牢固里腳手架,鋪好腳踏板,不準使用鐵桶、墊磚、木凳等。
8. 室內(nèi)作業(yè)使用照明時,不準擅自拉接電源線,嚴禁使用花線、塑膠線作為導線。
9. 砌筑時需要使用臨時腳手架時,必須有牢固支架,架板應采用長2-4米,寬30公分,厚5公分的杉木跳板或竹跳板,墊磚不得超過三塊。
10. 砌筑操作時,架板上堆磚不得超過三皮。砌筑與裝修時使用板不得同時由兩人或兩人以上操作。工作完畢必須清理架板上的磚、灰和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