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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票由工作負責人填寫、宣講,班長簽發(fā)生效;安全負責人監(jiān)督執(zhí)行。用完班長保存?zhèn)洳椤?/div>
(二)工作地點、工作內(nèi)容及人員分工與實際不符時按違章處理。
(三)特殊工作必須經(jīng)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審查簽字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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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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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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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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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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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全
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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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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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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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注意事項:
1、放線架必須安放牢固,必要時應加設臨時拉線和支撐。
2、交叉跨越處一般應有牢固可靠的越線架,對于無法搭越線架的交叉跨越處,應按技術人員制訂的施工方案執(zhí)行。放線時均須指派專人看管。
3、放線通道上應清除有可能損傷導線的障礙物或采取可靠的保護措施。
4、對于耐張段太長,檔距過大而環(huán)境比較復雜的沿線場所,應增設必要的監(jiān)護人員。
5、放線時,前后信號必須明確暢通;采用對講機聯(lián)系時,傳話應清晰,應由專人掌握。
6、展放的線被障礙卡住時,應用工具或大繩處理,不得用手推拉。處理時作操人員必須站在線彎的外側(cè),并設專人監(jiān)護。
7、人力放線,領線人必須由技工擔任。通過陡坡時,應防止?jié)L石傷人;遇有懸崖險坡應先放引繩或作扶繩等措施;通過竹林區(qū)應有防止竹尖扎腳。領線人必須隨時注意前后信號,發(fā)現(xiàn)問題應立即停止。
8、鄰近帶電線路放線時,應有可靠的安全措施,除線軸等應接地外,應設專人專人監(jiān)護,懸掛警告牌。
9、所跨帶電線路必須停電時,應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停電手續(xù)和停電作業(yè)票,跨越前必須先驗電再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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