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工程概況:
二、 建水七棵樹風電場35kV集電線路北區(qū)建安施工,包含但不限于:新建35kV集電線路,起于塔筒內環(huán)網柜出口,止于升壓變終端塔(不含終端塔到升壓站35kV電纜上塔和敷設工作),鐵塔基礎、鐵塔組立、接地、架線、試驗、調試 、穿越跨越線路、道路、鐵路等工作及協調工作;青苗補償、占地租地費用、林地補償、砍樹、停電費用及協調工作。
三、 基坑支護工程安全施工方案主要內容:
1、 工程概況:
該工程位于云南省紅河州建水縣。根據設計勘探和地址板巖土質為③層強風化片麻巖,地基承載力在fak≥400kpa,周邊環(huán)境良好,地下無任何管網,施工機械采用挖掘機,以人工配合。
2、 編制依據:
(1)、《建筑基坑支護技術規(guī)范》JGJ120-99;
(2)、《混凝土結構設計規(guī)范》GBS0010-2002;
(3)、建(構)筑物設計文件、地質報告;
(4)、地下管線,周邊建筑物等情況調查報告;
(5)、本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及相關文件。
四、 基坑支護工程危險源識別與監(jiān)察:
1、 基坑支護工程事故類型
(1)、與擋土墻結構有關的事故;
(2)、擋土結構施工不良。擋土結構異常變形;
(3)、擋土結構滲漏水嚴重致使擋土結構后面土體流失。
(4)、地面超載引起擋土板結構上側壓力過大。
(5)、各階段超挖起擋土板結構上側壓力過大。
(6)、未進行支護與土體整體穩(wěn)定和抗滑移驗算或驗算錯誤,導致擋土結構整體垮塌。
(7)、對雨水、周邊排水等地表水造成的側壓力增加考慮不足,導致擋土結構垮塌。
2、 與支撐體系有關的事故
(1)、勘察設計不當造成的事故;
(2)、施工不良造成的事故;
(3)、與地下水治理不當造成的事故;
(4)、發(fā)生擋土結構、擋土底部基坑周邊的事故;
3、與管理不當有關的事故
(1)、放坡開挖時坡度過陡,土坡可能喪失其穩(wěn)定性。
(2)、基坑(槽)周邊堆放過多荷載,引起邊坡失穩(wěn)。
(3)、挖土施工進度過快,改變了原土層的平衡狀態(tài),易造成滑坡。
(4)、基坑周邊停放重型機械,使支護荷載增大,引起邊坡失穩(wěn)破壞。
(5)、附近基坑施工對基坑支護的影響引起周圍結構破壞
(6)、基坑暴露時間過長,坑底回彈增大從而影響支護結構穩(wěn)定。
4、引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1)、在調查階段,事前對周圍環(huán)境調查不夠如臨近建筑物基礎等情況調查不足。地下設施及地下構筑物情況調查不足,地質勘察不相信,地質資料不足等。
(2)、在設計階段選用土的物理學性質指標有無,選用的設計方案有誤,荷載估計不足等。
(3)、在施工階段,不適當地增加基坑四周地面上施工荷載,回填土不密實,支撐結構斷面不足異常降水使墻后側壓力過大等。
5、危險源監(jiān)控項目
(1)、支護結構水平位移,周圍建筑物、地下管線變化。
(2)、地下水位、柱、墻內力、支撐軸力、立柱變形。
(3)、土體分層豎向位移,支護結構上側向壓力。
五、 基坑支護工程施工要求:
1、 施工準備
在進行基坑支護設計和施工之前必須認真對施工現場情況和工程地質,水文地質情況進行調查,以確保施工順利進行。
(1)、施工現場的調查,機械進場情況、給排水、供電、現場建筑物及地下障礙物施工對周圍影響。
(2)、水文土質、基坑支護的調查、設計、隨時掌握水文土質的變化制定施工方案。
六、 基坑支護工程安全管理:
1、 在施工前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避免一下事故發(fā)生。
(1)、放坡開挖時坡度不能過陡,以防土坡喪失穩(wěn)定性
(2)、基坑周圍堆土距坑邊在0.8米以外,高度不能超過1.5米,以防引起邊坡失穩(wěn)。
(3)、挖土速度不能過快,以防改變圖層的平衡狀態(tài),造成滑坡
(4)、基坑周圍停放機械設備要遠離基坑,以防增加荷載。
(5)、基坑時間暴露時間不能過長,以防造成坑底回彈增大,影響支護結構的穩(wěn)定性。
(6)、配合施工及清槽(坑)作業(yè)人員要在機械旋轉半徑以外工作,以防造成機械傷害。
(7)、基坑槽必須做到隨挖隨清,堆土要及時排到指定地點。
七、 基坑支護工程應急預案:
1、 事故報告程序
當事故發(fā)生后,作業(yè)人員、班組長現場負責人及項目部領導應及時逐級上報,并聯絡報警、組織急救、保護現場、采取措施。
2、 現場事故應急處理
當支護結構系統(tǒng)位移過大,應停止開挖,當出現邊坡失穩(wěn)或坍塌現象應采取用土包或其他材料反壓加固,以防事態(tài)發(fā)展。
3、 人員傷亡應急處理
(1)、向項目部回報,并立即排除隱患,防止救援人員受到傷害,積極進行搶救。
(2)、做好傷亡者的善后處理。
4、應急培訓演練
(1)、應急預案確定后組織應急人員進行應急培訓,按照有關預案進行演練,對演練效果進行評價分析。
(2)、在確認險情和事故處理妥當后要對現場進行拍照收集證據,保留物證做好分析調查。
(3)、經業(yè)主、項目管理公司、監(jiān)理公司同意后、清理現場恢復生產。
(4)、應急通信聯絡
遇到緊急情況首先向項目部匯報,項目部再逐級向上級匯報,已采取相應救援措施,保證聯絡通信暢通。以便緊急情況使用。
火警:119
急救: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