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為了貫徹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確保道路人行通道和小區(qū)通道施工安全,特在大樓四周搭設雙層防護棚 。
2. 通道雙層防護棚高度為4.5米,上下擱柵層高度為0.6-0.8米,立桿采用井字型方式,縱距為4米,寬度為3-7米,長度由現場確定,擱柵鋼管間距為0.35米,上滿鋪竹笆,外沿防護欄笆高1米,詳見附圖。
3. 雙層防護棚負載應小于300公斤/平方米,不準集中堆物。
4. 防護棚搭拆施工人員應嚴格遵循《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施工。施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施工人員必須帶好安全帽,高處作業(yè)系好安全帶,工具及小零件必須放在工具袋內。
5. 防護棚搭設前,腳手施工負責人應對搭設人員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在安全施工方面應該特別注意的事項交底清楚,并履行書面簽證記錄。
6. 搭拆防護棚時,地面應設圍護和警戒標志,由安全人員看護,嚴禁非施工人員入內,嚴禁搭拆時操作人員向上或向下拋擲物件及材料,以防墜物傷人。
7. 搭拆防護棚時,構件材料必須指定統一地方堆放,有人看管,嚴禁亂丟亂放,保持施工道路暢通,避免對過往人員造成傷害。
8. 防護棚搭設用鋼管、扣件和竹笆等材料應符合有關規(guī)定,防護棚搭設完畢后經項目部及監(jiān)理單位的相關人員驗收合格后,確認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9. 搭設在馬路人行通道的防護隔離棚立桿應設置警示標志牌,以確保過往人員行走安全。
10. 當有六級以上大風和濃霧、大雨等惡劣天氣及夜間照明昏暗條件 下,應停止防護棚的搭拆施工作業(yè)。
11. 隔離棚搭設完畢后,應由項目架設照明裝置,確保行人安全。
2008-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