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油庫的相關安全知識:
(一)、燃燒的相關知識
燃燒著火,不是隨便就可以發(fā)生的,它是有件的。
1、要有可燃物
在油庫內要控制可燃物:?、俣沤^儲油容器溢油。對在裝卸油品操作中發(fā)生的跑、冒、滴、漏、溢油,應及時清除處理.②嚴禁將油污、油泥、廢油等倒入下水道排放,應收集放于指定的地點,妥善處理。③油罐、庫房、泵房、發(fā)油間以及油品調和車間等建筑物附近,要清除一切易燃物,如樹葉、干草和雜物等。④用過的沾油棉紗、油抹布、油手套、油紙等物,應置于工作間外有蓋的鐵桶內,并及時清除。
2、要有助燃物(一般是指氧或氧化劑)
就是要有能夠幫助燃燒,但本身不能燃燒的物質,氧氣就是最常見的助燃物,當無氧或缺氧時,燃燒就會停止或減弱。
3、著火源
足以把可燃物的部分或全部加熱到發(fā)生燃燒所需要的溫度和熱量的能源叫著火熱源。著火熱源叫著火源。著火熱源的種類很多,主要有以下幾種:
(1)明火,如火柴、打火機火焰、油燈火、氣焊火等。
(2)電氣火,如電路開開接觸不良及保險絲熔斷時跳火,線路短路,超負荷發(fā)熱引起著火等。
(3)撞擊、磨擦發(fā)生的火花。
(4)靜電火花,如油料在管路中輸送和加注時,產生的靜電跳火。
(5)雷擊起火。
(6)化學反應熱,包括自燃、遇火燃燒和能發(fā)生劇烈氧化反應物質的反應熱。
(7)聚集曰光熱。
但是,在某些情況下,雖然具備了燃燒的三個條件,而由于可燃物質,助燃物質的數量不夠,氧氣不足或著火源的熱量不大,溫度不夠或三者沒有互相作用,燃燒也不能發(fā)生。因此,可燃物物質要發(fā)生燃燒還必須具備四個互補條件:
第一、必須具備一定數量的可燃物質,否則就不會發(fā)生燃燒。
第二、要有足夠的氧或氧化劑。
第三、著火源要有一定的溫度和熱量。
第四、燃燒條件的相互作用。
燃燒有許多種類型,主要是閃燃、著火、自燃和爆炸等。
在一定溫度下,易燃或可燃液體產生的蒸氣與空氣混合后,達到一定濃度時遇火源產生一閃即滅的現象,這種燃燒現象就叫做閃燃。液體發(fā)生閃燃的最低溫度,叫做閃點。達到閃點時,它的燃燒速度并不快,生成的蒸氣僅能維持一剎那的燃燒,還未來得及供應新的蒸氣繼續(xù)燃燒下去,所以閃燃一下就滅了。但閃燃往往是火警的顯蛔。液體的閃點越低,火險越大,它是評定液體火災危險性的主要根據。
滅火的原理就是破壞燃燒條件。由于燃燒必須同時具備可燃物、助燃物、著火源三個條件,于是也就相應產生了隔離、窒息、冷卻三種滅火方法。
1、隔離法
將可燃物質與著火物隔離。
2、窒熄法
就是隔絕氧氣(空氣)或稀釋空氣中含氧量,使油料等著火物質在無氧或缺氧的情況下而熄滅。窒熄法滅火是目前撲來油料火災(特別是初起火災)的主要方法。
3、冷卻法
就是降低著火物的溫度到著火點以下,終止燃燒。
4、抑制法
就是破壞燃燒過程中的游離基,而終止燃燒。
(二)、油庫火災發(fā)生的原因及其特點
A、油庫火災發(fā)生的原因
火災的形成同樣要具備燃燒的三個基本條件,即要有可燃物、助燃物和著火源,但是促使這三個方面的因素結合在一起,以致造成火災,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操作人員的思想不重視,麻痹大意,制度不嚴,管理不善,違紀操作規(guī)程外,還有其它客觀原因,一般來說,油庫火災的發(fā)生有下列幾種原因。
1、不遵守防火安全制度,違反操作規(guī)程。
2、思想麻痹。維修設備時,防備措施不當,引起油罐爆炸失火。
3、在有油蒸氣的場所使用非防爆電器、通訊設備、使用不符合技術要求的線纜及設備;安裝、維護不合乎規(guī)定、設備絕緣不良、超負荷、短路、隨意拉臨時線路;靜電接地裝置、避雷設施安裝、使用、維護不當而引起靜電放火、遭雷電擊等都會引起火災。
4、缺乏知識、蠻干造成油料失火。
5、未及時處理跑油、漏油及易燃、易爆物而引起著火爆炸。
6、壞人縱火破壞。
7、意外火災蔓延。如周圍山火的蔓延等。
除上述原因發(fā)生火災外,浸過油的棉布、棉紗等沒有按規(guī)定存放,隨意放在作業(yè)區(qū)或罐區(qū),長時間不清理,也會引起自燃,造成油庫火災。
B、油料火災的特點
液體燃料火災,火勢猛烈,火焰溫度高,輻射量強。濃煙氣浪大,火焰速度快,蔓延迅速,危害涉及面廣,由于油料儲存和油品種類不同,其火災的特點也不同。
1、爆炸后燃燒
油罐火災,因故先發(fā)生爆炸,然后儲油罐內油品猛烈燃燒,這種情況是因為油罐內液面空間充滿著大量油蒸氣與空氣的混合體,當達到爆炸極限時,遇到明火或其它點火源,就會瞬時爆炸,產生高溫并加熱油品,使油蒸所迅速增加,在充足的空氣空間中進行猛烈的燃燒。
油罐火災先發(fā)生爆炸,對罐體其固定在罐體上滅火裝置,產生極大的破壞力,造成罐蓋炸開,罐頂脫離,罐體變形或破烈,使大量可燃液體流散,從而擴大燃燒范圍。
2、燃燒中爆炸
油罐發(fā)生火災,在燃燒中發(fā)生爆炸,這種燃燒爆炸發(fā)生于以下三種情況:
(1)油罐液面上空間,油蒸氣溫度很高,在一定條件下發(fā)生燃燒,燃燒過程中由于大量空氣充入儲罐內,使油蒸氣濃度達到爆炸極限范圍,在引爆條件下,就會燃燒狀態(tài)瞬間發(fā)生爆炸。
(2)油罐在火焰或高溫作用下,油蒸氣壓力急劇增加。在超過油罐所能承受的強度極限壓力時,油罐罐體就會發(fā)生爆炸。
(3)發(fā)生火災的油罐,使鄰近的油罐受到輻射熱的影響,罐內油蒸氣增加,并與空氣形成爆炸混合氣體,當其接觸到蔓延的明火時,即發(fā)生爆炸。
3、穩(wěn)定燃燒
油罐內油位較高,液面上空間空所氣少,液面空間的油蒸氣與空氣混合濃度達到到爆炸極限范圍。當其遇到明火源時,只在油罐液面上進行穩(wěn)定燃燒。如果在燃燒過程中,液面上外界條件變化不大,始終達不到爆炸極限范圍,那么這種燃燒將會延續(xù)到油品燒完為止。
4、爆炸后不再燃燒
油罐內油品溫度低于閃點,其蒸氣又處于爆炸范圍內,只有油蒸氣的爆炸混合氣(沒有儲油),當遇到明火時,將引起爆炸。因罐內沒有可燃液體,所以爆炸后,不再繼續(xù)燃燒。
5、燃燒焰起伏
原油罐發(fā)生火災時,燃燒過程中,火焰趨勢有起有伏,火焰起時,火焰高大,火勢猛烈,燃燒速度快,輻射熱量強;火焰伏時,燃燒火勢縮小,燃燒速度減慢,火焰矮小。這種燃燒起伏的原因,是由于原油成分內含有輕質和重質不同餾分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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