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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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部位(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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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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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型砌塊砌筑工程施工
安全技術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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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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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內(nèi)容:
1.堆放在樓板上的砌塊不得超過樓板的允許承載力。采用內(nèi)腳手架施工時,在二層樓面以上必須沿建筑物四周設置安全網(wǎng),并隨施工高度逐層提升,屋面工程未完工前不得拆除。
2.安裝砌塊時,不準站在墻上操作和墻上設置支撐、纜繩等。在施工過程中,對穩(wěn)定性較差的窗間墻、獨立柱應加穩(wěn)定支撐。
3.吊裝砌塊和構件時應注意其重心位置,禁止用起重拔桿拖運砌塊,不得起吊有破裂脫落危險的砌塊。起重拔桿回轉時,嚴禁將砌塊停留在操作人員的上空或在空中整修、加工砌塊。吊裝較長構件時應加穩(wěn)繩。吊裝時不得在其下一層樓內(nèi)進行任何工作。
4.砌塊施工宜組織專業(yè)小組進行。施工人員必須認真執(zhí)行有關安全技術規(guī)程和本工種的操作規(guī)程。
5.當遇到下列情況時,應停止吊裝工作:
(1)起吊設備、索具、夾具有不安全因素而沒有排除時。
(2)因刮風,使砌塊和構件在空中擺動不能停穩(wěn)時。
(3)噪聲過大,不能聽清指揮信號時。
(4)大霧或照明不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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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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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人
(安全員)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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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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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zhí)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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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員: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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