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方針目標
1.1 在施工中,始終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認真 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和《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xiàn)場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全面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將消防工作與生產任務緊密結合,有效的落實防火措施,嚴防各類火災事故發(fā)生。
1.2 強化消防工作管理,實現(xiàn)杜絕火災事故,避免火警事故的目標。
2. 組織管理
2.1 建立防火責任制。投標人項目經理部防火責任人與各施工單位防火負責人簽訂防火責任書,施工單位防火負責人也要與外施隊簽訂防火責任書,使防火工作層層負責,責任落實到人。
2.2 成立由投標人項目經理部消防管理負責人為首和各施工單位消防管理負責人參加的“奧體中心體育場改擴建消防管理委員會”負責施工現(xiàn)場消防工作的領導與協(xié)調。
2.3 投標人項目經理部根據(jù)施工情況成立8~10 人現(xiàn)場“消防檢查組”,負責開展日常的消防檢查工作。
2.4 建立多層次的義務消防隊組織,投標人項目經理部根據(jù)具體情況成立20~50 人的義務消防隊,各施工單位也要設立基層義務消防隊。義務消防隊員必須經過培訓。
3. 工作制度
3.1 “奧體中心體育場改擴建工程消防管理委員會”每半個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總結前一段消防工作的情況,布置下一階段的消防工作。
3.2 根據(jù)施工現(xiàn)場的具體情況設置消火栓,消火栓處晝夜要設有明顯標志,并配備足夠的水龍帶,消火栓周圍3m 以內,不得堆放任何物品。消火栓進水干管直徑不得小于100mm。
3.3 各施工單位對重點防火部位、易發(fā)生火險部位,應配備足夠的干粉滅火器材,隨工程進度及樓層不斷增高而及時增加干粉滅火器。消防器材應保證靈敏有效,干粉滅火器必須按規(guī)定時間更換干粉,滅火器材必須在經市消防局批準的銷售單位購置,不得購置對環(huán)保有影響的滅火器,對購置的偽劣器材而造成的事故,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3.4 施工現(xiàn)場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經常維護、保養(yǎng),在寒冷季節(jié)應采取防凍保溫措施,保證消防器材靈敏有效。
3.5 加強用火、用電管理,嚴格執(zhí)行電、氣焊工的持證上崗制度。無證人員和非電、氣焊工人員一律不準操作電氣焊、割設備,電、氣焊工要嚴格執(zhí)行用火審批制度,操作前,要清除附近的易燃物,開具用火證,并配備滅火人員和滅火器材。用火證當日有效,動火地點變換時,要重新辦理用火證手續(xù)。消防人員必須對用火嚴格把關,對用火部位、用火時間、用火人、場地情況及防火措施要了如指掌,并對用火部位經常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問題要及時予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