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利用電力桿路需要新增鋼絞線,附掛光纜需要符合YD_5102-2010《通信線路工程設計規(guī)范》和YD_5121-2010《通信線路工程驗收規(guī)范》的要求。
2、電信線路及供電線路,以分別立桿互不妨礙為原則。但在特殊情形之下必須共架時,附架單位應向主辦單位提出申請,經同意后附掛。
3、在利用電力等桿路時候,需要注意桿路承受能力,增加拉線,三線保護裝置,防雷等保護裝置。
4、高處作業(yè)人員應衣著靈便,穿軟底鞋,并正確佩戴個人防護用具,安全帶宜使用全方位防沖擊安全帶。安全帶必須拴在牢固的構件上,并不得低掛高用。施工過程中,應隨時檢查安全帶是否拴牢。施工前應用測電筆檢測是否帶電。
5、在高、低壓電力線下方或附近作業(yè),必須嚴防與電力線接觸,嚴禁用沖擊工具或機械挖掘,坑底面積超過2m2時,可由2人同時挖掘,但不得面對面作業(yè)。
6、高處作業(yè)所用的工具和材料應放在工具袋內或用繩索綁牢;上下傳遞物件應用繩索吊送,嚴禁拋擲。
7、跨越不停電線路架線施工應在良好天氣下進行,遇雷電、雨、雪、霜、霧,相對濕度大于85%或5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作業(yè)。
8、電信線路與供電線路共架,以供電線路標示電壓22000伏特以下者為限。其最小間距為
750伏特以下 1.2米
751至15000伏 2.5米
15001至25000伏 5.0米
25001至35000伏 10.0米
35001至50000伏 15.0米
50001至60000伏 18.0米
9、在三電(電燈、電話、廣播線)合用的水泥桿上作業(yè)時,必須注意與電力線、用戶燈線、廣播線、變壓器及閘刀等電力設備保持一定安全距離并不準接觸。在不影響通信質量和條件允許的前提下,可從跨越的一側電桿下入地,再從另一側電桿引上,避免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
10、共架時雙方各依其原有規(guī)定分別設置地線。但雙方接地線不得同桿架設,吊線應接地,采用4.0鐵絲與接地體連接,接地體深埋(指接地體上端)一般不小于0.7m.焊接點(澆鑄在混泥土中的除外)應進行防腐處理
11、接地體一般應采用鍍鋅鋼材,常用數(shù)據:角鋼:50mm×50mm×5mm;、扁鋼:40mm×4mm、圓鋼直徑:8 mm
12、所有工具與材料不得觸及電力線和電力設備。
13、跨越電力線架設線條時,嚴禁將線條從電力線上方拋過,必須在電力線兩側電桿上各裝置滑輪,以干燥繩索作成環(huán)形,將線條縛在環(huán)形繩套內、牽動繩索使線條徐徐通過。繩索距電力線至少2米,牽動繩索線條不應過松,以免下垂觸及電力線;也可以在跨越電力線處做安全保護架,將電力線罩住,施工完畢再拆除。
14、在高壓線下方架設線條,應將線條用干燥繩索控制在電桿上(不捆死),防止在布放或緊線時,線條蹦起來,使安全距離減少導致高壓放電事故或觸電事故。
15、對跨越電力線和在高壓線下方架設的吊線和電纜,須安裝能抗12千伏以上電壓的“三線交叉保護管”。
16、拆除跨越電力線的通信線條時,必須事先與供電部分聯(lián)系停電,拉閘斷電后,須設專人看閘,作業(yè)前應驗證確屬停了電,方可作業(yè)。
17、在作業(yè)過程中,若有電力線,用戶燈線觸碰、斷落在通信線條上或斷落在作業(yè)區(qū)域,應立即停止作業(yè)。
18、在作業(yè)過程中遇到不明用途、性質的線條,一律按電力線對待,并不準隨意剪斷。
19、登高作業(yè)人員應持證上崗(登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