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氣儲配站所用的壓縮機、烴泵、真空泵等機械設備需要電機來帶動,生產(chǎn)廠房內(nèi)還要裝設照明線路和燈具。這些電氣設施除應滿足工作需要外,還要滿足液化石油氣儲配站防火、防爆的要求。
一、儲配站的用電設計
1.防爆場所的分類
我國《電力設計技術(shù)規(guī)范》中將爆炸和火災危險場所分為三類八級,其中第一類中劃有三級。
即:在正常情況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危險場所為Q-1級場所。
僅在不正常情況下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危險場所為Q-2級場所。
在不正常情況下,僅能在局部地區(qū)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危險場所為Q-3級場所。
根據(jù)以上劃分,從液化石油氣儲配站實際情況看,其爆炸和火災危險場所具體可分為以下幾類。
屬于Q-1級場所的地點為灌瓶處附近的空間。
屬于Q-2級場所的地點有:非敞開的灌瓶間及附屬實瓶庫、機泵房、儲罐之間、汽化間和罐車庫等內(nèi)部空間;敞開或半敞開的實瓶庫距地面2m以內(nèi)的區(qū)域;罐車裝卸臺的裝卸口3m以內(nèi)的空間;安全閥放散口和排污管口3m以內(nèi)的空間。
屬于Q-3級場所的地點為生產(chǎn)區(qū)中其他3m以內(nèi)的地面空間。
與爆炸和火災危險場所相鄰的建筑物、構(gòu)筑物的危險場所等級的確定見表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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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危險場所等級 | 用有門隔開的相近建筑物的等級 | |
相隔一道有門的墻 | 通過走廊或套間隔開經(jīng)過兩道有門的墻 | |
Q-1級 | 劃作Q-2級 | 無爆炸和火災危險 |
Q-2級 | 劃作Q-3級 | 無爆炸和火災危險 |
Q-3級 | 無爆炸和火災危險 | 無爆炸和火災危險 |
2.儲配站電氣設備的選擇
根據(jù)對液化石油氣儲配站爆炸和火災危險場所的劃分,所用電氣設備的選用應符合表1-3-5的規(guī)定,其中灌瓶間應按Q-1級選擇,機泵房按Q-2級選擇。
3.電力布置的要求
液化石油氣儲配站的生產(chǎn)用電、應按現(xiàn)行的《工業(yè)與民用供電系統(tǒng)設計規(guī)范》規(guī)定的三級負荷設計。具體要求如下。
?、偕a(chǎn)區(qū)內(nèi)的電機、控制開關(guān)和照明設施等電氣設備均應按防爆等級選用相應的防爆類型和裝配。
?、谏a(chǎn)廠房室內(nèi)的照明線應安裝在密封良好的金屬管內(nèi)。所有的電纜、電線接頭都應連接良好,并做好絕緣措施。
?、蹆迏^(qū)的照明要設在罐區(qū)的四角,并安裝在4m以上的非燃燒結(jié)構(gòu)上。照明開關(guān)及照明保險等應集中設置在警衛(wèi)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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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類 | 使用條件 | 場所等級 | ||
Q-1級 | Q-2級 | Q-3級 | ||
隔爆型、防爆通風充氣型 | 任意一種防爆型① | 防測式① 封閉式② | ||
電器和儀表 | 固定安裝 | 隔爆型、防爆充油型、防爆通風充氣型、安全火花型 | 任意一種防爆型③ | 防塵型④ |
移動式 | 隔爆型、防爆充氣型、安全火花型 | ? | 除防爆充油型以外、任意一種防爆型乃至密封型 | |
攜帶式 | 防爆型、安全火花型 | ? | 隔爆型、防爆安全型乃至密封型 | |
燈具照明 | 固定安裝及移動式 | 隔爆型、防爆通風型 | 防爆安全型 | 防塵型 |
攜帶式⑤ | 防爆型 | ? | 隔爆型、防爆安全型乃至密封型 | |
變壓器 | 隔爆型、防爆通風型 | 防爆安全型、防爆充油型 | 防塵型⑥ | |
通訊電器 | 隔爆型、防爆充油型、防爆通風型、充油型、安全火花型 | 防爆安全型 | 密封型 | |
配電裝置 | 隔爆型、防爆通風型、充油型 | 任意一種防爆型 | 密封型 |
?、偈鹿逝棚L機用電機應選用任意一種防爆型。
?、陔姍C正常發(fā)生火花的部件(例如滑環(huán))應在下列類型之一的罩子內(nèi),防爆通風型、充氣型乃至密封型。
?、壅2话l(fā)生火花的部件或按工作條件發(fā)熱不會超過80℃的電器和儀表,可選用防塵型。
④事故排風用電動機的控制設備(例如按鈕)應選用任意一種防爆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