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乙炔氣瓶使用、運輸和存放環(huán)境溫度不超過40℃,乙炔瓶不得靠近熱源和電氣設備,夏季防止曝曬,與明火距離一般不小于10米。
2、工作地點不固定、移動較頻繁時,應裝在專用小車上,應盡量避免將乙炔瓶和氧氣瓶放在一起。
3、使用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
4、使用時,必須裝設專用的減壓閥及回火防止器,開啟閥門時,操作者要站在閥口的側面,動作應輕緩。
5、乙炔瓶存放時,應垂直放置,防止傾倒,嚴禁與氧氣瓶等易燃品同時存放。
6、儲存應設有專人管理,并在醒目處設有“乙炔危險”、“嚴禁煙火”的標志。
7、乙炔瓶內(nèi)氣體不得用盡,壓力不小于1個氣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