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使用前應經(jīng)安監(jiān)部、機械部、檢測中心和使用單位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平臺出料口應安裝安全門和信號按鈕,提升吊籠聯(lián)系信號為一停、二上、三下,每層平臺的安全門可靠關閉后方可啟動吊籠上下。
3、吊籠每只限吊1.45噸,限乘5人,下部斗為載物;乘人時使用吊籠掛門,并使用搭扣掛牢;吊籠使用雙根鋼絲繩,配以雙筒卷揚機及自鎖裝置,使用時嚴禁人貨混載及超載使用。
4、施工平臺井架上部設置限位器,以防吊籠冒頂,限位器應每天使用前檢查是否失靈,吊籠下部擺放輪胎減震。
5、乘人吊籠使用前要經(jīng)過載荷試驗,上下運行幾次,檢查卷揚機、鋼絲繩、天地輪及滑車的運行情況是否良好,若有異常情況應立即排除。
6、吊籠專人操作,操作人員持證上崗,操作時精力集中,嚴禁非操作人員操作,吊籠發(fā)出信號后,嚴禁人員再搶先進入或退出;每次平臺提升后,吊籠應上下試運,確認不碰鼓圈后方可正常使用。
7、訊號明確,吊籠使用時上、下訊號一致,除音響訊號外,又配電鈴進行區(qū)分。
8、上人第一吊籠每天上班前均要先試驗其運行情況是否正常,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9、與工程無關人員禁止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