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生損壞公物除給予批評教育外,還要作如下處理:
1.正常情況下?lián)p壞公物:在參加學校和班級正常的教學活動和課外活動中不慎、無意損壞的照價賠償。
2.非正常情況下?lián)p壞公物,在參加上述活動時有意損壞或進行不正當活動損壞或?qū)曳割愃棋e誤者,視情節(jié)給予2倍以上罰款。
二、罰款、維修程序。
1.班主任應在當日將公物損壞情況報德育處。
2.德育處根據(jù)情況作出處理決定后,填寫“賠(罰)款通知單”交班主任通知學生家長,同時填寫維修通知單交總務處。
3.班主任應督促學生在一周內(nèi)將賠(罰)款交德育處。
4.總務處應在接到維修單的兩天內(nèi)安排維修,并將維修費用通知單交回德育處,由德育處結(jié)清費用。
三、執(zhí)行賠(罰)款時應輔以教育批評,做細致的工作,防止學生出現(xiàn)其他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