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學校的安全工作,增強師生安全意識,確保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安全,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一、工作目標
1.工作做到8到位(早讀、升旗、課間操、午晚自習、班會、學生集會、學生集體活動),嚴格考勤,發(fā)現學生不到位,應在半小時內與家長聯系,并報告年級組負責人和學校分管領導。
2.經常與學生談心,注意觀察學生的情緒和言談舉止,善于發(fā)現問題,做好思想教育工作,防患于未然。
3.每學期第一周和最后一周為學校安全教育周,各班至少召開兩次安全教育班會課,對學生進行遵紀守法、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包括行為安全、預防侵害、自救自護、交通安全、飲食安全、游泳安全、網絡安全、實驗安全、傳染病預防等)。
4.課間經常巡視教室及學生活動情況,對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設施要及時報告學校維修或更換。對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學生行為要及時告誡、制止和糾正,并爭取家長的支持和配合。
5.組織校外集體活動(如社會實踐、上級安排的活動、觀看電影、比賽等),要提前做好安全及紀律教育,發(fā)現問題及時指正。未經學校批準不得私自組織學生外出。
6.協(xié)助學校各處室開展各種活動,發(fā)現問題及時指正。
7.寒、暑假及其它所有假期均要認真做好假前安全教育工作,并及時發(fā)放“致家長一封信”,提醒家長配合學校督促子女,共同做好安全事故預防工作。
8.配合學校做好住校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
9.配合學校督促校外租住學生家長和房東簽訂《長武縣中學校外租住學生管理責任書》,做好外住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10.出現安全事故及時報告學校、通知家長、做好記錄,并采取一切合理有效的措施救助受傷害的學生(但不能組織學生進行超越其能力的搶險救災行動,如救火、下河救人等),協(xié)助學校與家長協(xié)商處理事故善后事宜。
二、工作責任
凡因責任心不強、安全意識淡薄、管理不善、措施不力、玩忽職守造成重大校方責任安全事故的班主任,將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法規(guī)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