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提高通行效率。
二、加強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
三、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在運輸過程中真正做到自控、他控、確保安全。
四、嚴禁違法行駛,切實做到我不違法,保障國家財產不受損失,保障他人和自安全。
五、嚴禁開帶有安且隱患的車,做好出車前的檢查,途中檢查,回場后的檢查及保養(yǎng)。
六、發(fā)生交通事故,經濟損失4000元以下的,在沒有傷人的情況下,按照快速處理辦法,撤離現(xiàn)場,通知公司領導和技安員,并立即趕往現(xiàn)場處理。
七、發(fā)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時,保護現(xiàn)場,搶救傷員,通知交警支隊出現(xiàn)場,通知公司領導和技安員前來處理,私撤現(xiàn)場,肇事逃跑,加倍處罰,情節(jié)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
八、車輛的運輸安全,車輛的使用安全以及對駕駛員的安全學習培訓考試,由汽車隊技安員負責。
九、每一個駕駛員必須一年一簽安全責任書,全年安全無大小事故,公司重獎,安全做得差,給予批評、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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