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及時掌握鍋爐運行工況及設備狀況,達到安全經(jīng)濟運行而建立的運行記錄保存時間至少一年以上。
2、以下鍋爐技術資料需長時間保存:
①、新鍋爐出廠時所附的技術資料。
a.鍋爐圖樣(總圖、安裝圖和主要受壓部件圖)。
b.受壓元件的強度計算書。
c.安全閥排放量的計算書。
d.鍋爐質量證明書(包括出廠合格證、金屬材料證外焊接質量證明和水壓試驗證明)。
e.鍋爐安裝說明書和使用說明書。
f.產(chǎn)品檢驗合格證書或進口鍋爐安全性能檢驗合格證書。
②、鍋爐安裝質量證明書或安裝檢驗報告。
③、鍋爐定期檢驗報告。
④、鍋爐事故資料。
⑤、鍋爐重大修理、改造資料。
⑥、《鍋爐登記表》、《鍋爐使用登記證》等。
3、鍋爐的所有技術管理和生產(chǎn)管理資料統(tǒng)一由公司檔案室分類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