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應對機房的電器和機械設備做定期的巡視檢查,清理轎廂機房衛(wèi)生檢查司機交接班記錄。
二、應至少每日按照國家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對電梯進行一次維護保養(yǎng)。
三、每月對各種安全防護裝置和電控部分進行詳細檢查,更換各種易損部件。
四、每季度對重要的機械部件和電器設備進行詳細檢查,調整和修復以下內容:曳引機注油、導軌打蠟、油杯注油、更換門導靴、轎廂導靴襯板、更換破損燒蝕的安全開關和繼電器等。
五、每年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技術檢驗,確定電梯運行狀態(tài)及不安全因素,制定整改計劃(更換曳引機、清洗導軌工作面、控制柜除在檢修安全回路、更換磨損和不可靠機械電器部件)。
六、根據電梯性能和使用頻率,可在三至五年內進行一次全面的大修(清潔曳引機、更換摩擦片、檢修控制柜、更換鋼絲繩、做平衡系數實驗等)。
七、電梯長時間停用或發(fā)生火災、地震、水淹等情況應做好纖細記錄并報請?zhí)胤N設備監(jiān)督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八、建立《電梯運行記錄》并詳細填寫對故障及原因尤其是安全部件安全裝置維修及調整后的數據記錄在案。為日后的維修保養(yǎng)工作提供可靠的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