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管道必須由專人管理,并履行下列職責:
1. 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壓力管道的標準、法規(guī)、制度;
2. 建立、健全壓力管道的技術檔案,辦理壓力管道的使用證;
3. 編制壓力管道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
4. 參與壓力管道的安裝驗收及試車工作;
5. 制定壓力管道的檢驗、檢修、改造和報廢等工作計劃并負責實施;
6. 參與壓力管道工藝參數(shù)變更的審批工作;
7. 組織有關操作人員的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工作;
8. 參與壓力管道事故分析;
9. 負責有關壓力管道的統(tǒng)計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