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煙花爆竹的入庫儲存管理,杜絕帶入事故隱患,特制定本制度。
一、煙花爆竹倉庫按危險等級分庫儲存,不得混存混放。
二、庫存煙花爆竹必須保持相應的垛距、墻距。垛與垛間距不小于0.7m,垛與墻不小于0.45m,主要通道不小于2m,地面鋪設防潮,絕緣等墊層,全天候值班守護。
三、煙花爆竹入庫時,嚴格檢查質(zhì)量、數(shù)量、包裝等情況,不符合標準禁止入庫。
四、煙花爆竹入庫前均應按合同進行檢查驗收,登記入冊。檢查驗收項目包括:數(shù)量、質(zhì)量、包裝、各種標識,經(jīng)核對無誤后方能入庫。
五、進入煙花爆竹倉庫區(qū)域的車輛,必須配戴防火罩。
六、裝卸、搬動煙花爆竹必須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傾倒和滾動。
七、切實注重煙花爆竹的最大儲存總量與其儲存能力相適應,不得超量儲存。
八、做好煙花爆竹倉庫的守護工作,做到人防犬防相結(jié)合,杜絕一切事故的發(f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