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為了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各項安全法規(guī)和條例,保護國家財產和員工在生產中的安全與健康,促進生產的發(fā)展,特制訂本制度。
二、安全生產責任制
1、總經理安全職責
1.1審定并頒發(fā)公司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
1.2組織各級領導,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安全生產狀況,制訂對策。
1.3組織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及時上報董事會。
2、主管生產副總經理安全職責
2.1生產副總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的主管領導,協(xié)助總經理做好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2.2生產副總經理直接領導安全技術部門的工作,定期聽取匯報,及時指導。
2.3督促安全生產檢查和重大隱患的整改工作。
2.4組織審核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安排實施。
3、安全處安全職責
3.1對公司生產過程中的安全技術總是負全面責任。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積極采用先進技術和現(xiàn)代化管理手段,不斷提高本單位安全工作水平。
3.2組織安全生產檢查、落實重大隱患的整改方案。
3.3參加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提出處理意見,審查防范措施。
4、其它副總經理安全職責
4.1在各自分管業(yè)務范圍內,對安全生產負責。
4.2定期聽取所轄部門安全工作匯報,及時指導并提高所轄部門安全管理水平。
4.3檢查所轄部門存在的安全隱患,并督促部門及時整改。
5、工會主席(包括副職)安全職責
5.1開展群眾性勞動保護網活動,做好員工勞動保護方面宣傳教育工作。
5.2支持配合安全管理部門搞好各項安全活動項目。
5.3參加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工傷事故的安撫工作。
6、各部門領導(含副職)職責
6.1對本部門業(yè)務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全面的責任。
6.2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和上級指示,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并落實整改措施。
6.3做好新員工的“三級教育”及員工的安全、紀律教育
6.4做好有關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的推廣應用,不斷提高本職業(yè)務范圍的安全生產的可靠性。
6.5加強對設備、安全裝置、防火設施的管理,預防事故發(fā)生;負責本職業(yè)務范圍內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
6.6與工會、安全管理部門配合,認真搞好安全生產競賽活動,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7、安全員安全職責
7.1在部門領導下,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協(xié)助領導貫徹執(zhí)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批示和規(guī)定,并監(jiān)督檢查執(zhí)行情況,有權直接向安全技術部門反映情況,匯報工作。
7.2制訂、修改、審查車間有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guī)程,并監(jiān)督、檢查執(zhí)行情況。
7.3負責本部門的安全教育(含二級教育,日常教育),編制安全教育計劃,檢查班組教育情況,組織本單位安全活動,負責建立健全各種安全管理臺帳。
7.4經常現(xiàn)場檢查安全,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采取措施,并向部門領導報告,發(fā)現(xiàn)違章作業(yè),要及時制止。
7.5參加本單位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統(tǒng)計和上報工作。
8 車間工藝技術員安全職責
8.1做好本業(yè)務范圍內的技術管理工作的同時,做好安全技術管理工作。
8.2負責編寫、修訂車間工藝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對操作工進行生產技術和安全技術教育。
8.3監(jiān)督檢查工藝指標執(zhí)行情況,參加產品質量,工藝指標失控等有關事故調查,配合安全管理部門做好事故分析。
8.4編制單位的開機、洗機、停機方案,確保安全生產。
9、車間機械技術員安全職責
9.1負責編寫、修訂車間設備使用/維護保養(yǎng)和檢查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類檢修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9.2負責機械、壓力容 器等設備及建筑物的安全技術管理工作;負責監(jiān)督壓力容器的使用和檢修。
9.3檢查設備運行情況,組織消防設備跑、冒、滴、漏,改善作業(yè)環(huán)境。
9.4負責設備事故管理,參加有關設備事故調查、分析,并做好資料存檔工作。
10、車間電氣技術員安全職責
10.1負責電氣設備、設施、安全裝置、輸電線路的監(jiān)督檢查工作,參與建立健全電氣安全技術管理制定,并監(jiān)督檢查執(zhí)行情況。
10.2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大修理工程和新產品項目的“三同時”審查工作。
10.3參加電氣設備完好狀況,安全系數(shù)的評定升降級工作。
10.4參與電氣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配合安全技術管理部門做好事故處理及整改意見。
11、工段長、班組長安全職責
11.1負責本工段\班組的安全生產全面工作.
11.2負責組織新員工的(三級)教育工作,監(jiān)督本工段、班組員工正確使用勞保用品、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遵守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及公司有關管理制度。
11.3組織好崗位的安全檢查,及時消防隱患,一時消防不了,報告車間以求得妥善處理,發(fā)現(xiàn)違章立刻制止。
11.4做好消防器材,安全設施,設備維護等巡回檢查,使其處于良好狀態(tài)。
11.5參加本工段、班組各類事故調查、分析工作。
12、員工安全職責
12.1嚴格遵守各規(guī)規(guī)章制度,本人不違章作業(yè),并制止班組內的違章作業(yè).
12.2遵守勞動紀律,不串崗、不脫崗、不睡崗和做與本工作無關的事,按時進行巡回檢查,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和報告。
12.3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
12.4加強設備維護保養(yǎng),保持作業(yè)現(xiàn)場整潔,搞好文明生產,熟悉本崗位有毒有害物質性質,熟知急求方法,消防知識,全體防護等知識。
12.5精心操作,嚴格執(zhí)行工藝紀律,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生產情況,交班要為接班者創(chuàng)造安全生產良好條件。
12.6必須按規(guī)定著裝上崗,有權拒絕違章作業(yè)指令。
13、生產處安全職責
13.1對全公司機構、電氣、動力、儀表、設施、設備、管道、通排風裝置、建(構)筑等的安全狀況負有全面責任。
13.2組織建(構)筑物、起重機械、,電氣、儀表、壓力器、安全裝置,熱力管道管定期檢查,校驗工作。
13.3參與特種作業(yè)人員分配,調換崗位決策,督促有關人員按規(guī)程進行操作。
13.4參加制訂公司安全技術規(guī)程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負責組織編寫、修訂全公司系統(tǒng)操作規(guī)程。
13.5負責制定項目施工的安全措施和大、中搶修危險性較大項目的具體施工方案,確保工程近期完成。
13.6參加公司組織種類安全檢查,參加設備事故、產品質量事故、工藝失控事故、檢查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
13.7負責制定公司開榨、停榨、洗機、檢修安全生產方案,掌握安全生產情況,確保榨季、年度檢修的安全生產。
13.8在生產中出現(xiàn)危險性或發(fā)生事故時要采取果斷措施,如發(fā)生重大事故或傷亡事故時,負責現(xiàn)場維護和組織力量搶救。
13.9安排經濟承包項目的同時,與安環(huán)部門制定承包安全、環(huán)保事宜。
14、保衛(wèi)部門安全職責
14.1負責劇毒物品(核子稱、質檢用的藥品等)保管、運輸?shù)谋O(jiān)督檢查,確保安全。
14.2負責公司區(qū)域內交通安全管理和公司范圍內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
14.3掌握重點防火區(qū),消防水源及消防栓布置網絡,經常檢查消防設置,并能正確使用消防設施。
14.4保衛(wèi)人員參加各項消防知識、消防技能培訓,定期作滅火技能、搶險救火訓練、演習。
14.5發(fā)生火災時,應沉著、穩(wěn)重,首先考慮盡快拿出搶險方案并一面搶險,一面報火警增援及向部門或主管領導匯報。
14.6制止外來人員進入公司鬧事生非,以維護公司正常生產秩序為目的,確保公司安全生產。
三、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嚴格遵守公司內各項規(guī)章制度,技術操作規(guī)程。
2、嚴格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當班時不準看書、看報、不準擅自離崗位,不準擅自操作本崗位以外的機器、設備。
3、當班人員必須按照規(guī)定穿戴防護用品(如工作服、鞋、帽、手套)。女工要戴工作帽。
4、在生產崗位上不準穿拖鞋、木板鞋、高跟鞋、外短褲、裙子和打赤膊、赤腳。
5、在生產崗位上必須專心操作,嚴禁大聲喧嘩和嘻戲取鬧。
6、嚴禁喝酒或帶重病上班。
7、當班生產崗位人員,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找人頂班。
8、嚴禁帶小孩進生產區(qū)、車間、蔗場等。
9、新員工(季節(jié)工)和來公司學習培訓人員,除學習公司內各項規(guī)章制度外,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0、不準在欄桿上、窗臺上站、坐或臥,以防滑跌發(fā)生傷亡事故。
11、凡在開口容器上工作(如回溶鍋、糖糊槽、螺旋槽和各種箱體及遺留吊裝孔等)必須用木板架設好,才能進行工作。
12、開機前要認真檢查機器設備運行以及周圍情況,轉運是否自如,是否有人和障礙物在內,并與前后工序聯(lián)系好后方能開機。
13、初次開用蒸汽時,先打開管上的排水閥和分水器,與前后工序聯(lián)系好后才慢慢開小量蒸汽暖管15分鐘后才能正常開汽,防止爆凈口或爆管。
14、轉動的機械設備,不得用手腳去接觸,不得從上面橫跨越過。
15、凡進入有轉動和封閉容器內進行檢查、修理、必須先切斷電源取下保險,并掛牌標志,同時有人監(jiān)護,才能進入容器內檢查和修理。
16、凡轉動設備的危險部分(如轉動齒輪、砂輪機、電鋸、聯(lián)軸器、皮帶輪、飛輪和轉動軸等)必須裝防護罩。
17、嚴禁在倉庫、糖庫、油庫、煤倉、柴倉、蔗渣場、桔水塔等易燃、易爆的場所吸煙和生火。
18、凡易燃易爆的場所,應設有防火警告牌和消防設施。公用消防設施、任何人不得移動位置和用作他用。
19、嚴禁隨意帶危險品和爆炸品進入公司區(qū)內。因生產和工作需要帶入公司區(qū)必須事前辦手續(xù)。
20、起重吊物下面嚴禁有人停留和行走,物件懸掛時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21、起重用的鋼絲繩,應裝有鐵套環(huán),用編結部分長度,不得短于300毫米,并且不得少于鋼絲繩直徑的十五倍;用卡子邊接鋼絲時不得少于三個卡子。
22、用卷揚機起重時,當?shù)踔匚锝抵磷畹臀恢脮r,留在滾筒上的鋼絲繩不得少于二圈。
23、凡進行電器檢查、維修工作時,要嚴格遵守電器規(guī)程。
24、電動機械和電器照明設備拆除后,不能留有帶電的電源線頭,如必須留的,一定將電源切斷,并將線頭絕緣好。
25、電器設備和線路必須符合規(guī)格,并且定期檢查和修理。修理時必須先切斷電源,標志掛牌。必須帶電工作的,應有確保安全的措施。
26、工作行燈的電壓不能超過36伏,在金屬窗口內或在潮濕的地方工作的,工作行燈不得超過12伏。
27、電焊工作物和金屬工作臺,都要有保護性接地。
28、嚴禁在有壓力和易燃品爆炸的窗口及器械、管路等焊接。
29、不論在任何場所進行焊接工作,事先必須檢查附近有否會引起火災的物料、易燃易爆物品,如有必須距離10米以上,或采取防火措施后方能焊接。
30、乙炔發(fā)生器,氧氣瓶必須相距10米以上放置;不準放在靠近熱源,電源和其他高溫地方,不準放在靠近操作面和行走通道旁。
31、每座鍋爐的安全伐、壓力表、水位表,要保證準確,靈活有效。
32、司爐工必須經過專門訓練和考核取得資格證書。
33、拆洗、修理、安裝機械、試運行時,應對各種轉動部分,采取臨時的防護措施,一切無關人員都不得接近。
34、設備運行時,禁止清理齒輪、滑輪和轉動帶上的雜物。
35、各種機電設備,應由經過專門訓練和考試合格人員的操作拆裝或修理。
36、一切爆炸物品和有毒品運輸和存放,要指定人員負責和保管捆扎好,不得散裝,改裝,不得震動、沖擊、轉倒、墜落和磨擦等。
37、不得違反交通規(guī)則、駕駛規(guī)程、道路管理和交通管理等條例。
38、嚴禁人貨混裝,駕駛室不得超員和無搭客證載人。
39、嚴禁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人員駕駛。
40、非電工不得在車間內拆裝電源及照明燈線。儀表設備的一切修理工作,應由儀表工進行,以免發(fā)生其他事故。
41、嚴禁在蒸汽伐門邊取暖,以免發(fā)生爆管時蒸汽噴出傷人。
42、嚴禁在各種運輸帶上(或斗車內)跨越,站立和乘坐。
43、需在易燃物容器及管路上焊接前,必須先檢查容器,管路內有無殘存易燃物及氣體,如有必須清除干凈后才能進行焊接,以免發(fā)生爆炸事故。
44、避雷裝置每年在雨季前進行檢查,并使其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