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旅行社發(fā)生安全事故后,應當按事故的類別、性質向相關部門報告:
??? 1、火災事故。撥打火警電話“119”,向消防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2、治安(刑事)事故。撥打報警電話“110“,向公安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3、食物中毒事故或出現危重病情、危重傷情,撥打醫(yī)療急救電話“120” ,向衛(wèi)生防疫、醫(yī)療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4、交通事故。撥打交通事故報警電話“122”,向交警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5、其它事故(意外傷害事故、自然災害事故等)。分別報告相關職能部門。
十、應急救援實施程序
1、當旅游事故發(fā)生后,現場人員應立即報告應急救援領導組、部門經理、總經理和就近有關救援單位,迅速開展自救工作。安全領導組接到事故現場人員報告后,立即趕赴現場,迅速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采取有效措施,組織實施救援,防止事故擴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安全領導組接到旅游事故報告后,迅速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通知各工作小組成員到達工作崗位,根椐職責分工,立即開展應急救援的各項具體工作,并將本組了解掌握的有關信息和工作進展情況,向領導組及綜合辦公室匯報。
3、應急救援領導組負責人率現場施救組人員立即趕赴現場,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協助有關部門和事故單位調集各方面力量,開展緊急搶救工作,并妥善處理善后事宜。
4、協助公安部門和武警人員迅速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和交通疏導、人員疏散工作,維護事故現場治安秩序。在公安人員未進入事故現場前,如因搶救工作需移動物證時,應當做出標記,盡量保護事故現場的客觀完整。
5、協助衛(wèi)生、防疫部門實施事故現場搶救工作和做好事故現場的衛(wèi)生防疫工作,準確統計人員傷亡數字,及時向應急救援領導組及綜合辦公室報告有關情況。
6、安全領導組迅速核查登記事故傷亡人員的團隊名稱、國籍、姓名、性別、年齡、護照號碼或身份證號碼、在國內外的保險情況和經濟損失情況。對死亡的,注意做好遇難者的遺骸、遺體保護。對事故現場的行李物品,進行認真清理保護,并逐項登記造冊。
7、安全領導組通知傷亡人員家屬,并做好傷亡人員家屬的接待和安撫工作,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協助死亡人員家屬辦理有關后事。發(fā)生有海外旅游者重大傷亡事故的,應立即通知外事管理部門、中國旅游緊急救援協調機構以及海外的旅行社,嚴格按照外交部《外國人在華死亡后的處理程序》和國家旅游局《重大旅游安全事故處理程序試行辦法》進行處理,并為前來了解、處理事故的外國使領館人員、組團單位人員、傷亡者家屬和國際急救組織前來參與救援與善后工作提供方便。
8、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做好保險理賠和解釋工作,協調處理有關善后事宜,并將有關情況報告應急救援領導組及綜合辦公室。
9、協助有關部門查明事故原因、性質、責任、損失等基本情況,了解掌握事故造成的影響及反映,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報應急救援領導組和政府及有關部門。協助國家、省、市的有關部門對相關責任人實行責任追究。提出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fā)生所采取的措施、辦法,并監(jiān)督檢查控制事故措施的落實情況。
10、旅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各工作小組和事故部門要認真進行工作總結,寫出書面工作情況匯報,報應急救援領導組綜合辦公室,由綜合辦公室匯集整理后寫出該次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總結,經領導組負責人審核簽發(fā)后上報有關部門。
十一、應急救援保障措施
1、成立旅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組,按照旅游安全管理規(guī)定和旅游事故防范要求,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旅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建專職或兼職的旅游事故應急救援隊伍,建立旅游事故應急救援所需的專項資金的物資儲備及其管理與使用制度,完善旅游事故應急救援體系,認真抓好旅游事故應急救援各項措施的落實工作。
2、強化旅游事故應急救援隊伍和旅游從業(yè)人員的旅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學習和掌握一定的旅游安全防護技能及本職工作所需的消防、交通、治安、衛(wèi)生、防疫、救護等安全知識和應急措施,增強對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每年組織一次旅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模擬演練,使所有員工了解掌握預案所規(guī)定的工作原則、職責分工、救援范圍、報告制度、施救程序、保障措施、責任追究等內容,并根據演練發(fā)現的問題,對預案進行修訂、補充、完整,使預案更加符合實際,以確保屆時能配合專業(yè)隊伍有效實施旅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當發(fā)生重大事故隱患、突發(fā)事件隱患,遇到地質災害險情等不安全因素時,現場人員應按要求迅速做好疏散撤離危險區(qū),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依照操作規(guī)程,及時處理,并同時報告應急救援領導組。當事故發(fā)生后,應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迅速組織開展現場施救工作,并報告有關部門。
4、有實施旅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安全領導組人員必須立即到達事故現場,采取措施,組織救援,堅守崗位,履行職責,遵守紀律,嚴格程序,不得擅自脫崗和玩忽職守。應急救援人員必須從全局出發(fā),服從應急救援領導組和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調配,并堅持請示報告制度,執(zhí)行有關規(guī)程的技術要求,遵照制定的救援方案,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工作。
5、在緊急處置旅游事故中,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應當為有效實施應急救援提供所需一切便利和幫助,都必須服從應急救援領導組和現場指揮部對人員、資金、物資等所需應急設施、物品的有償或無償的統一調度,不得借任何理由拖延、阻撓和影響旅游事故的應急救援及處理。
6、依照旅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確定的職責分工和有關要求,對實施應急救援的有關單位和人員實行嚴格的工作考核。對認真履行職責、工作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要予以表彰獎勵;對實施旅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不力、失職瀆職、徇私舞弊、擅自脫崗、不服從指揮調配,干擾、阻礙、拖延應急救援工作的部門和個人,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責任追究制度,必要時送有關部門依法嚴肅查處。
十二、旅游安全防范要求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循沒有安全就沒有旅游的指導思想,建立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崗位責任制,保證安全所需資金投入,完善安全設施設備,強化安全防范與監(jiān)控措施,加強安全法制教育培訓,嚴格安全操作規(guī)程,切實抓好旅游安全管理的各項工作。
2、嚴格執(zhí)行旅游安全管理法規(guī)和國家、行業(yè)標準,所提供的旅游服務必須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財物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務安全的事宜,應當作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采取有效的防止危害發(fā)生的措施。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運輸工具、客運索道、纜車、大中型游樂設施、電梯、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經法定檢驗機構檢測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3、在旅游活動中,必須選擇符合旅游運營規(guī)定要求的車輛和駕駛員為旅游團隊服務,并簽定安全責任合同,明確責任,加強行車監(jiān)督。
4、全體員工要熟悉掌握安全防范措施、應急救援預案和安全救援常識。團隊導游必須隨團活動,注意清點人數,隨時向游客提醒安全注意事項,旅途中遇有特殊情況和不安全因素,應提醒游客注意,采取防范措施,保護旅游者人身、財物安全。對不聽警示勸誡者,應并立即報告其所在單位負責人。
5、在旅游旺季和“春節(jié)”、“五一”、“十一”假日旅游黃金周期間,要進一步加強應急準備工作,明確責任,落實到人,防止任何事故的發(fā)生。
十三、應急救援責任追究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guī)定,對旅行社各部門實行旅游事故安全責任追究制度,依法嚴肅追究旅游安全事故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1、安全領導組在接到發(fā)生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報告后,未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并未按其規(guī)定執(zhí)行的,追究當事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
2、當事人對難以排除的事故隱患隱瞞、拖延不報,或對事故隱患不排查,不采取防范、監(jiān)控、整改措施,致使發(fā)生重大事故的;不服從管理,違反安全管理法規(guī)或安全操作規(guī)程,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
3、安全領導組,部門經理和有關人員,在事故發(fā)生后隱瞞、謊報或拖延不報,不立即組織搶救,致使事故損失擴大的,追究主要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
4、安全領導組和相關人員,在事故救援、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逃匿,阻礙、干涉事故調查處理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5、安全領導組和各部門未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未制定應急救援預案,未落實應急救援措施,以致延誤應急救援工作的,追究主要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