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防專業(yè)組
為切實加強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成立通防專業(yè)副總工程師任組長、通防科、調度室、安監(jiān)科等部門分管專業(yè)人員、通防科技術員為成員的專業(yè)領導小組。專業(yè)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通防科,分管通防的副總工程師任辦公室主任,具體抓好本專業(yè)范圍內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
(一)礦長是全礦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對礦井“一通三防”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二)安全副礦長是礦井事故隱患治理的第一責任者,對礦井“一通三防”事故隱患治理負直接責任;
(三)總工程師是礦井“一通三防”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責任者,對礦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負直接責任;
(四)安監(jiān)科長是“一通三防”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jiān)督管理的第一責任者,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監(jiān)督管理負直接責任;
(五)專業(yè)副總工程師是本分管專業(y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責任者,對本專業(y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直接責任;
(六)安全副總工程師是全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jiān)督檢查的第一責任者,對礦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落實檢查責任;
(七)通防科工程技術人員是本分管范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責任者,對分管范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負直接責任;
(八)區(qū)隊技術員是本區(qū)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責任者,對本區(qū)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直接責任;
(九)區(qū)隊長是本區(qū)隊事故隱患治理的第一責任者,對本區(qū)隊事故隱患治理負直接責任。
三、事故隱患排查
(一)煤礦隱患是指在煤礦建設和煤炭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可能導致人身傷亡或者經濟損失的危險性因素。
按事故隱患的嚴重程度、解決難易、工程量大小分為三級。
A級:危害嚴重,有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治理難度及工程量大,需由(集團)公司或上級有關部門協(xié)調解決的重大事故隱患。
B級:危害比較嚴重,有可能造成人身傷亡或較大經濟損失;治理難度及工程量較大,需由公司限期解決的隱患。
C級:對礦井安全生產有一定影響,危害較輕,治理難度和工程量較小,由礦區(qū)(隊)、業(yè)務部門能夠解決的隱患。
(二)“一通三防”事故隱患的種類分為:通風、瓦斯、煤塵、火災和其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事故隱患(A級事故隱患):
1.超設計或超核定通風生產能力生產,嚴重危及安全生產的;
2.受瓦斯、煤塵、自然發(fā)火威脅,嚴重危及安全生產的;
3.圖紙、資料與實際嚴重不符的;
4.煤礦安全設施、安全保護裝置及安全檢測儀器儀表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嚴重危及安全生產的;
5.其他可能導致煤礦重大事故的危險性因素。
(四)礦長每年組織有關部門和技術人員進行一次礦井“一通三防”重大事故隱患排查,制定整改規(guī)劃和治理方案,編制災害預防計劃。
(五)總工程師每月必須組織有關部門和技術人員進行一次“一通三防”事故隱患排查,并根據(jù)安全隱患分級、分類標準,分別確定級別和類別。對B、C級事故隱患直接確認,對A級事故隱患提出確認意見,在每月2日前報送礦安監(jiān)科,由安監(jiān)科負責于每月3日前按程序報集團公司。
(六)通防副總工程師每旬組織一次事故隱患排查,排查分析本專業(yè)范圍內存在的事故隱患,并逐條逐項制定治理措施。
(七)通防科、通修隊(生產準備隊)必須堅持每天由科(區(qū))長(正職不在時由副職組織)組織科室技術人員(區(qū)隊班子成員)對業(yè)務范圍(施工現(xiàn)場)的安全隱患進行分析排查。
(八)各級組織進行的事故隱患排查,必須建立排查記錄,落實專人,及時歸檔。所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按照項目、資金、措施、時間、責任、考核“六落實”的原則,制定治理方案。
四、事故隱患治理
(一)根據(jù)排查出的事故隱患必須編制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措施。A、B級事故隱患的治理方案措施由總工程師師負責組織編制。需要編制設計或報批的必須按程序編制設計和報批。
(二)事故隱患治理必須嚴格按編制的治理方案措施或設計組織實施。A、B級事故隱患的治理方案措施由礦長負責組織實施,并做到項目、資金、措施、時間、責任和考核六落實;C級事故隱患的治理,由區(qū)隊、業(yè)務部門負責落實。
(三)事故隱患治理應堅持及時有效、先急后緩、先重點后一般、先安全后生產的原則,必須做到不安全不生產。凡是礦井存在的安全隱患,在未治理完之間,必須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無可靠的防范措施不準作業(yè)施工。凡因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不力而導致事故發(fā)生,要依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追究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四)事故隱患的治理資金應從煤礦安全技術措施專項費用中列支。
(五)事故隱患治理完畢后,必須組織相關部門或專業(yè)人員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組織生產。
(六)事故隱患的治理應按照“分級負責,責任落實”的原則,對B、C級事故隱患,治理單位要按時完成。如治理有困難,對口逐級匯報,由專業(yè)組或礦協(xié)調治理。
五、管理和考核
(一)通防科、通修隊(生產準備隊)要分別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檔案,實行檔案化管理。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及時歸檔,否則,對有關責任人給予50-200元的罰款。
(二)對排查出的隱患要做到誰排查誰落實、誰排查誰管理,誰排查誰考核。旬排查每少組織一次,對專業(yè)副總工程師罰款100元;凡不組織每日排查的,每次對科(區(qū))長正職罰款50元,副職罰款40元。因排查不認真,整改措施不落實造成事故的,按礦相關規(guī)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三)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要及時填報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統(tǒng)計表,分別送交治理單位、安監(jiān)科、生產副礦長、總工程師。否則,一次對責任者罰款50元,造成嚴重后果的,從重處理。
(四)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統(tǒng)計表由排查負責人簽批治理單位和治理意見、措施,經治理單位負責人簽批治理時間。事故隱患治理完畢后要按時將治理結果反饋到安監(jiān)處進行銷號,否則,一次對責任人罰款100元。造成嚴重后果的,從重處理。
(五)對于A級安全隱患,專業(yè)組要積極與(集團)公司聯(lián)系,并配合處理。否則,追究專業(yè)副總工程師的責任。
對于B級及以下的各類安全隱患,責任單位要嚴格按照整改措施,整改時間認真組織整改,不按時完成的罰責任單位工資總額1000元,并對責任單位正職干部罰款100元,副職干部罰款80元,不按時開工加倍處罰。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開工或完成的,要由責任單位寫出延期報告,經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同意。延期必須限定最遲完成時間,否則,仍按不按時完成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罰。
(六)通防專業(yè)對排查出的重點安全隱患以及本專業(yè)難以解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在碰頭會上匯報,以便及時落實處理。凡不匯報而影響整改的,對專業(yè)副總工程師罰款50元,生產科室及生產單位所排查出的安全隱患,本單位不能獨立處理的,必須及時向專業(yè)組組長匯報,以便及時協(xié)調解決。凡因不及時匯報造成事故,要嚴肅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七)安監(jiān)科負責礦井安全隱患的統(tǒng)計管理、監(jiān)督檢查工作。對礦及各專業(yè)所排查的各類安全隱患要詳細歸納、統(tǒng)計、登記,建立安全隱患臺帳。對安全隱患的治理措施、進展情況、治理效果進行監(jiān)督檢查。各專業(yè)人員對科室、區(qū)隊隱患排查每旬檢查一次,對專業(yè)隱患排查每周檢查一次,做到有檢查有考核,否則少檢查或檢查不認真一次,罰款20元,并于每月28號前進行匯總,報安監(jiān)處。
(八)安全隱患在未整改完以前,必須每次都要進行排查并上報。
六、責任追究
不按規(guī)定進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或者對事故隱患應當排查未排查的;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未采取措施進行治理的;對事故隱患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未履行或者未按程序履行其相應職責的;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弄虛作假或者不按規(guī)定治理事故隱患的等情況,按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公司相關規(guī)定,對直接責任人和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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