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負責全隊的行政管理和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執(zhí)行上級下達的生產任務和指標,組織全隊職工按時完成生產及檢修計劃和經濟指標。
二、 負責對職工進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及有關規(guī)章制度的教育,發(fā)生事故及時搶修,追查原因,提出報告。
三、 負責指定和實施月、季、年生產各檢修計劃及技術措施,向班組下達生產任務和完成計劃的措施,并組織實現(xiàn)和分析總結。
四、 負責領導全隊技術培訓工作,不斷擴大新技術、新工藝、新經驗,掌握本隊機電設備運轉及檢修狀態(tài),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提高“三率”,降低材料消耗,負責工具、材料的發(fā)放管理。
五、 負責本隊所管轄范圍的環(huán)境衛(wèi)生和防火等措施的管理。
六、 負責本隊機電設備的維護、檢修、安裝、試驗等,努力提高設備的完好率,確保安全運行。
七、 負責審查工資報表,請領工具、材料、勞動保護等。
八、 副隊長協(xié)助隊長工作,隊長不在時,副隊長可行使隊長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