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 第一條 為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保障職工的勞動安全和身體健康,保護國家資源和財產不受損失,保證《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監(jiān)察條例》、《煤炭法》、《煤礦安全規(guī)程》等法律法規(guī)的順利實施,維護職工的勞動安全衛(wèi)生權益不受侵犯,實現礦井的安全生產,特制定本細則。
???????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于洛陽義安礦業(yè)有限公司范圍內的所有工作單位和人員。
??????? 第三條 各單位行政正職(或主持工作的副職)是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必須模范遵守并執(zhí)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護職工勞動安全權益不受侵犯,不得強迫職工冒險作業(yè)。
??????? 第四條 跟班隊長和班長是當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在協(xié)調指揮生產之前,重點抓好安全隱患排查和質量監(jiān)督工作,堅持“不安全不生產,隱患不排除不生產,措施不落實不生產”的原則,為職工創(chuàng)造安全的工作環(huán)境。
??????? 第五條 職工個人是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者,在勞動過程中嚴格遵守“三大規(guī)程”和安全技術措施,拒絕并舉報他人違章指揮,反對他人違反勞動紀律,制止他人違章作業(yè),認真學習安全技術知識,提高勞動技能和崗位自主保安意識。
??????? 第六條 實行安全獎罰,要堅持以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的原則,加強安全培訓,努力提高職工的安全技術水平,實現文明施工、安全生產。
??????? 第七條 依靠科技進步,提高裝備水平,以人為本,實現礦井的本質安全。
??????? 第八條 安全管理應堅持下列原則:
??????? (1)“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
??????? (2)“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 (3)“專管群治、全員管理”的原則;
??????? (4)“安全一票否決權”的原則;
??????? (5)“管理、裝備、培訓”三并重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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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獎勵
??????? 第九條 每年進行一次公司性安全表彰活動,獎勵為礦井安全生產做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
??????? 第十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經單位推薦,安檢科審查,公司主要領導審批后,分別給予記功和100~1000元的物質獎勵。
??????? 1、發(fā)現事故預兆或重大不安全隱患,立即采取措施或者向上級報告,因而避免了事故或明顯減輕事故危害程度的;
??????? 2、在搶險救災過程中表現突出或在安全科技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
??????? 3、制止他人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因而避免重大事故的。
??????? 4、其他有功行為效果顯著的。
??????? 第十一條 在安全生產方面主動向領導提出合理化建議,經采納后有明顯效果的,獎勵50~500元。
??????? 第十二條 舉報井下職工“三違”查證屬實的,獎勵50元。舉報安檢員、班組長以上人員“三違”的,獎勵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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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罰?? 則
?????????? 第一節(jié)? 安全管理
??????? 第十三條 公司每周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并召開一次安全辦公會議,各單位正職(主持工作的副職)必須參加,無故不參加的,每次罰款100元,遲到早退的每次罰款20元。
??????? 第十四條 各區(qū)隊按照規(guī)定定期召開安全例會和組織安全培訓、學習活動,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單位正職每人50元/次罰款。
??????? 1、沒有執(zhí)行每周一次安全例會制度。
??????? 2、單位正職沒有主持召開安全例會。
??????? 3、參加安全例會人數少于應參加人數的80%。
??????? 4、安全例會沒有針對性內容,弄虛作假的。
??????? 5、沒有貫徹近期集團公司、公司對安全生產的指令文件和要求的。
??????? 6、沒有專門的安全會議記錄。
??????? 第十五條 各級值班、跟班人員、班組長和重要崗位人員要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如出現脫崗、串崗,不在現場交接班或如果因為交接班不詳細影響安全生產的,每發(fā)現一次對當事人罰款100元。
??????? 第十六條 發(fā)生事故不及時向調度室和安檢科匯報,隱瞞、謊報、遲報或指使別人隱瞞、謊報等對責任單位罰款500元,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 第十七條 責任單位要積極整改安全隱患。當班應整改而沒有整改的,對責任班長、跟班隊長罰款20元/條;下發(fā)的安全隱患整改卡,沒有按期整改的,每條罰主管50元(隱患整改卡不及時返還信息站的視同未整改)、單位200元,拖延逐日處罰。
??????? 第十八條 嚴禁職工無證上崗,違者罰無證上崗人員200元/次,罰主管隊長500元/人次。
??????? 第十九條 上班期間不得睡崗,違者罰款1000元。
??????? 第二十條 無編制作業(yè)規(guī)程、安全技術措施或使用萬能措施及口頭措施施工的,除責令停產外,罰責任單位1000元,罰隊長100元、技術員200元。有措施不嚴格執(zhí)行的,視情節(jié)對施工區(qū)隊跟班隊干、班長、安檢員罰款50-100元。
??????? 第二十一條 工作面地質條件發(fā)生變化,工作面支護形式變更,工作面過斷層、盲巷、貫通、工作面安裝、初采、初放、收尾等沒有及時制定、修改補充措施,罰責任區(qū)隊1000元,罰主管隊長100元、技術員200元。
??????? 第二十二條 施工前沒有認真組織職工學習作業(yè)規(guī)程和安全技術措施或貫徹記錄不全,沒有組織職工考試、考試無記錄或考試不及格上崗作業(yè),罰責任單位1000元,罰主管隊長和技術員各100元。
??????? 第二十三條 安檢員不能及時發(fā)現現場隱患,發(fā)現隱患不及時督促處理的,每次罰款100元。
??????? 第二十四條 阻撓安全檢查人員正常安全檢查、污辱謾罵安檢員或對安檢員人身攻擊未造成傷害的,罰單位主領導100元,跟班隊長100、元,直接責任人員500元。
??????? 第二十五條 區(qū)隊 “五項記錄”月評比極不規(guī)范的罰單位2000元,隊長100元。
??????? 第二十六條 區(qū)隊長、班組長及群監(jiān)員不執(zhí)行翻牌,每人次罰50元
??????? 第二節(jié)?? 行政處罰
??????? 第二十七條 對于違章人員一經落實,除經濟處罰外,并在公開欄中曝光,嚴重“三違”全年累計二次以上者,勞務工解除勞動合同,正式工開除留用察看一年。
??????? 第二十八條 由于違反本細則,需要給予行政處分時,由安檢科根據下列條款提出處理意見,報請經理層會議研究執(zhí)行。
??????? 第二十九條 凡是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可給予警告以上記大過以下處分,并處1000元以上罰款,性質嚴重的給予降級、撤職。
??????? 1、采掘工作面放明炮、糊炮或不按照規(guī)程規(guī)定處理瞎炮、殘炮的放炮員及現場責任人;
??????? 2、井下電焊、氣割無措施或不按措施作業(yè)的相關責任人;
??????? 3、煤巷、半煤巖巷或近煤層巖巷未嚴格執(zhí)行“四位一體”防突措施,冒險超掘的責任人;
??????? 4、突出危險區(qū)、威脅區(qū)未嚴格執(zhí)行遠距離放炮、停電、放炮請示匯報等制度及放炮后30分鐘內冒險進入放炮地點的責任人;
??????? 5、執(zhí)行防突措施的現場負責人,監(jiān)管防突措施的安全檢查員、瓦斯檢查員、預測工玩忽職守致使現場監(jiān)督監(jiān)管失控的;
??????? 6、停風不能實現風電閉鎖,或瓦斯超限不能實現瓦斯電閉鎖的責任人;
??????? 7、造成風流短路或瓦斯超限的直接責任人;
??????? 8、出現瓦斯超限、停風、煤與瓦斯突出征兆繼續(xù)作業(yè)的人員;
??????? 9、跟班隊干、各輔助區(qū)隊、系統(tǒng)科室人員簽到不下井,虛報下井的。
??????? 第三十條 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一般員工給予開除留用一年以上處分(留用期間僅發(fā)生活費),勞務工、聘用人員一律辭退或解除合同,同時處以1000元以上罰款,并視情節(jié)嚴重程度,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 1、酒后入井的;
??????? 2、違章攜帶火種(打火機、火柴、香煙、手機、電子手表等)或穿化纖衣入井的;
??????? 3、私自攜帶火工品升井的;
??????? 4、盜竊、破壞“一通三防”、“防突”設施和電氣保護設施的;
??????? 5、私自打開柵欄、密閉進入禁區(qū)的;
??????? 6、瓦斯檢查員不現場交接班或捏造瓦斯數據的;
??????? 7、造成無計劃停電、停風和電器失爆的直接責任人;
??????? 8、捏造防突預測、措施孔、鉆孔深度和效果檢驗數據的直接責任人;
??????? 9、井下扒、蹬、跳及違規(guī)乘坐皮帶、溜子的;
??????? 10、井下打架造成人身傷害的;
??????? 11、毆打放炮員、瓦檢員、電器防爆員、安全檢查員、防突工的;
??????? 12、信息站人員徇私舞弊,假報下井人員次數和下井時間的;
??????? 13、同時打開兩道風門,造成通風短路的;
??????? 14、地面、井下主要機房、要害部位脫崗、睡崗、串崗、玩忽職守,造成事故的。
??????? 15、其他嚴重“三違”行為,性質嚴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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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現場管理處罰細則
??????? 第一節(jié)? 掘進
??????? 第三十一條 認真執(zhí)行“敲幫問頂”制度。在接班后、裝藥前、爆破后、打眼前、噴漿前等工序開始之前,用長柄工具搗掉頂板活矸,再進行其它工作。否則,罰班長和跟班隊長100元。
??????? 第三十二條 爆破后,進行永久支護前必須按照作業(yè)規(guī)程的規(guī)定使用前探梁等超前臨時支護。出現空頂作業(yè),罰當班班長和跟班隊長各100元,罰現場作業(yè)人員各50元。
??????? 第三十三條 架棚巷道必須嚴格按《作業(yè)規(guī)程》和支護質量標準施工,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按支護質量標準整改,且每棚或每處罰款100元。
??????? 1、支護材料規(guī)格不符合要求;
??????? 2、支架前傾、后仰超過規(guī)定或邁步不合格的;
??????? 3、傾斜巷道支架迎山不符合要求或退山的;
??????? 4、支架梁水平度不符合規(guī)定的;
??????? 5、支架梁腿親口處接合不嚴密,離合、錯位的;
??????? 6、支架間距偏差大于設計要求的;
??????? 7、工字鋼棚扎角不符合規(guī)定的;
??????? 8、柱窩深度不夠、未挖到實底或底板松軟棚腿不墊墊板的;
??????? 9、背頂背幫不嚴不實的;
??????? 10、撐(拉桿)、背板、背笆、串桿數量不足或質量不符合要求的;
??????? 11、U型鋼可縮性支架搭接不符合要求或螺栓緊固不合格的。
??????? 第三十四條 正確使用防倒棚裝置,少使用一個罰班長10元。
??????? 第三十五條 錨桿安裝角度小于75°,托盤不貼巖面或松動,間排距超過規(guī)定的,外露長度大于50mm,間排距大于設計100mm的,安裝時攪拌不合要求的,除責令重新補打外,并罰責任區(qū)隊每根50元。
??????? 第三十六條 安裝錨桿必須堅持“由外向里”原則,并做到打一根,安裝一根,嚴禁空頂打錨桿,否則罰當事人50元。
??????? 第三十七條 必須在錨桿支護巷道進行錨固力試驗,錨桿、錨索拉力小于設計值的,每根罰款50元,并責令重新補打。
??????? 第三十八條 錨索安裝角度小于設計角度3°,間排距偏差大于100mm,外露長度大于100mm的,責令重新補打,并每根罰款100元。
??????? 第三十九條 鋪網支護時,必須按作業(yè)規(guī)程及設計要求搭接、綁扎,網要緊貼巖面,不許有網兜,否則每處罰責任區(qū)隊100元。
??????? 第四十條 掘進巷道要做好文明施工,不得有淤泥、積水、浮煤和雜物,否則發(fā)現一處罰責任區(qū)隊100元,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