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井下所有側塵點每半月測定一次,地面揚塵點每月測定一次。測塵工作由通風科負責。
2、礦井粉塵的測定按煤業(yè)公司粉塵濃度測定方法實施細則進行。
3、測塵人員及時進行整理測定數(shù)據(jù)、填寫側塵記錄,測塵報表每半月向礦長、礦總工程師以及通風科報送一次,每月向公司生產(chǎn)部報一次。
4、測塵人員必須認真進行礦井粉塵濃度的測定工作,對煤塵危害嚴重的高產(chǎn)塵點要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5、新開拓水平、采區(qū)應進行一次煤塵爆炸性試驗,測定煤塵爆炸指數(shù)及分散度。
6、工班個體呼吸性粉塵監(jiān)測采掘工作面每季度測定1次,其他工作面每半年測定1次。每個采樣工種應分2個班次連續(xù)進行采樣,1個班次內至少采集2個有效樣品。
7、每半年測定一次粉塵中的游離二氧化硅含量和粉塵分散度。在變更工作面時應測定游離二氧化硅含量。各接塵作業(yè)場所每次測定的有效樣品數(shù)不得少于3個。
(五)巷道沖洗、刷白制度
1.巷道沖塵范圍包括:巷幫、頂沖塵; 巷道底板積煤、積塵清理;責任范圍內風筒、設備、管路、電纜等表面積塵擦拭。
2.礦井主要進風大巷、運輸石門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刷白,要用石灰、白水泥等不燃性材料,刷白要均勻。
3.礦井主要進回風巷、采區(qū)進回風巷每月由責任單位至少清掃一次,要有記錄。如果積塵超過規(guī)定,隨時沖塵或清掃。
4.采面及其外50m范圍內必須班班進行沖洗;距工作面50~l00m內的進回風巷每天沖洗一次;l00m之外的進回風巷每10d沖洗一次,要有記錄。如果積塵超過規(guī)定,隨時沖塵或清掃。
5.掘進頭外50m范圍內的巷道必須每班沖洗;距掘進頭50~l00m的巷道每天沖洗一次;距掘進頭100m之外的掘進巷道每10d沖洗一次,要有記錄。
6.對于炮掘面,放炮前后必須對距工作面30m范圍內的巷道及煤(巖)幫進行沖洗、灑水,要有記錄可查。
7.運煤系統(tǒng)的轉載、卸載點前后20m范圍內的巷道每班隨時進行沖洗;其它巷道的沖洗周期由礦總工程師確定。
8.井下所有進回風巷必須按期進行沖洗、刷白,并有記錄可查。井下巷道不得有厚度超過2mm,連續(xù)長度超過5m的煤塵堆積。
9.各單位認真落實好定期沖塵、爆破噴霧、裝巖灑水等降塵措施,認真填寫礦井沖塵確認記錄本,要經(jīng)當班安檢員簽字確認。
10.各單位在月底礦井沖塵確認記錄,匯總收齊,在次月2號前交通風科備案,否則每拖一天罰款500元,并取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