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切公司《架空乘人裝置補充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精神,吸取山東新泰市蓮花山煤礦架空人車事故教訓,確保我礦職工安全,對52、62、630暗斜井架空人車的乘坐做出如下規(guī)定:
1、乘車人員必須聽從機頭、機尾信號工的指揮,在規(guī)定區(qū)間上下車,嚴禁提前上車或越位上車。
2、乘車人員乘車時,必須保持正確的乘車姿勢,即面向運行前方,雙腿分開跨騎吊椅,雙腳放在腳蹬上,雙手握住吊桿,保持身體平衡。嚴禁側身乘車,嚴禁雙腳(或單腳)拖地,嚴禁反向乘坐。
3、乘員之間應保持適當的乘坐距離,固定吊椅不小于8米,活動吊椅不小于16米,吊椅間距小于規(guī)定距離時,嚴禁乘坐。
4、乘員攜帶物品,不得超過30kg,超重時嚴禁乘車,未經允許,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險物品乘車。
5、嚴禁攜帶超長、超高、超寬及其它不易攜帶的物品乘車。特殊情況需制定專門的措施經相關部門批準后,嚴格按措施執(zhí)行。
6、乘車人員在乘車途中,嚴禁向上下、前后、左右各個方向搖擺吊椅,防止發(fā)生脫繩及吊椅與巷道底板發(fā)生碰撞刮劃現象。
7、乘車人員應愛護吊椅及其它設施,上下車要穩(wěn)上穩(wěn)下,嚴禁用任何物品吊、敲打或鋸割或刮劃吊椅。嚴禁扭動或拆卸各部位連接件等部件。
8、嚴禁任何人用身體各部位或工具觸碰運行中的鋼絲繩 ,托(壓)繩輪及其他轉動部位。
9、乘車人員嚴禁在乘車期間與相鄰乘車員打逗、嬉鬧,嚴禁在乘車期間進行物品傳遞,嚴禁拋仍任何物品。
10、架空人車運行期間,除巡檢人員外,嚴禁任何人員在架空人車運行區(qū)域內行走或作業(yè)。需行走或作業(yè)時,必須將架空人車停車并停電、閉鎖。
11、架空人車正常運行時,嚴禁任何人員觸碰各類保護和急停開關。發(fā)生異常情況需停車時,乘員可就近選擇急停開關發(fā)出停車信號。
12、異常狀況未消除或停車原因未查明時,乘員不的得發(fā)送開車信號,不得強行要求開車。
13、架空人車吊椅只許單人乘坐,嚴禁兩人或多人同時乘坐同一吊椅。
14、所有乘車人員乘車期間必須保持精神集中,時刻關注鋼絲繩及吊椅運行情況,發(fā)現異常應及時下車,嚴禁乘車期間睡覺或做其他不利于安全乘車的事情
運輸科
2010-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