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有效開展我礦水害防治工作,防止重特大水害事故發(fā)生,根據(jù)《煤礦防治水規(guī)定》、《煤礦安全規(guī)程》等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探放水的原則
必須堅持“預測預報,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則。落實“有疑必停、有險必撤”的措施,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綜合治理措施,在進行采掘工作時,必須堅持超前鉆探。
礦井進行新采區(qū)開拓或掘進新工作面時,必須進行探放水,并編制探放水設計及措施。探放水設計要符合《煤礦防治水規(guī)定》的要求,并經研究批準后方可進行施工。
探放水工作要嚴格按設計進行施工。對發(fā)現(xiàn)現(xiàn)場情況與設計不符時,需制定補充措施,并經全體審批人員重新審核,方可執(zhí)行。
二、探放水鉆孔布置
?? ?1 、探放老空水鉆孔,應按巷道的設計方向在其水平面和豎直面內呈放射狀布置;鉆孔應成組布設,其孔數(shù)視超前距和幫距而定。
?(1)豎直扇形面內鉆孔間的終孔垂距不得超過1.5m。
?(2)水平扇形面內各組鉆孔間的終孔水平距離不得大于3m。
?(3)探水鉆孔的最小超前距一般取30m,幫距取20m。
?(4)傾斜煤層平巷的探放水孔,應呈半扇面形布置在巷道正前和上幫。
?(5)傾斜煤層上山巷道探放水孔,呈扇面形布置在巷道的前方。
??? 2、探放斷層水及底板巖溶水的鉆孔,必須沿掘進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置;底板方向的鉆孔不得少于2個。
??? 3、探放水鉆孔除兼做堵水或疏水用外,終孔孔徑一般不得大于75mm。
???4、巷道接近可能導水的老鉆孔探水線時,應向老鉆孔布設扇形探水鉆孔。
??? 5、對水壓大于1MPa的斷層水、陷落柱水或強含水層水,不宜沿煤層布置探放水鉆孔。
三、探放水鉆孔孔口安全裝置
??? 探放水鉆孔應安設孔口安全裝置。孔口安全裝置由孔口管、泄水測壓三通、孔口水門和鉆桿逆止閥等組成。
??? 1、孔口管的安裝與固定:
?? (1)?選擇巖層堅硬完整地段開孔,孔徑應大于孔口管直徑1~2級,鉆至預定深度后,將孔內沖洗干凈。注漿使孔口管(管周圍應焊扶正肋骨片)與孔壁間充滿水泥漿。待孔口管周圍水泥漿凝固后掃孔,掃孔深度應超過孔口管長度0.5m。?
?? (2)掃孔后對孔口管必須進行耐壓試驗。試驗壓力應大于預計水壓并穩(wěn)定30min后,孔口管周圍不漏水時,方可鉆進。
?? (3)節(jié)理裂隙發(fā)育,巖石松軟或破碎,無條件另選放水地點時,應注漿加固后,再安設孔口管。
??? 2、探放強含水層水或需要收集放水時的水量、水壓等資料時,應在孔口管上安裝水壓表、水門(閘門)和匯水短管等。
??? 3、對水壓高于1 MPa且水量較大的積水或強含水層進行探放水時,孔口應安設防噴逆止閥。
??? 4、在高壓水噴出條件下繼續(xù)鉆進時,斜孔應使用孔口防噴逆止閥,傾角50°~90°的鉆孔可使用“孔口防噴帽”或“盤根密封防噴器”,鉆具可使用“防噴接頭”,上下鉆可用“孔口反壓裝置”。
??? 5、探得水壓高于2MPa、水量大于60m3/h,需長期保留時,孔口應使用雙水門,下門備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