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經(jīng)營單位應建立清洗、消毒與保潔制度,明確清洗消毒的對象、方法、頻率和人員等內(nèi)容,確保清洗、消毒效果。
1、根據(jù)加工食品的品種和數(shù)量,配備清洗、消毒、保潔專用設備設施,并保證正常運轉(zhuǎn)。
2、清洗消毒設施的設置應能滿足如下基本操作步驟:
清洗步驟:去除食物殘渣、洗滌劑刷洗、清水沖洗。
消毒步驟:
?熱力消毒步驟:在清洗的基礎上使用設備設施加熱消毒。
?化學消毒步驟:在清洗的基礎上,消毒液浸泡(或擦拭)、清水洗除殘留消毒液。
3、自動制售設備中與食品接觸的部件,應為可拆卸或其他便于清潔的形式。
4、清潔工具和用品(如拖布、抹布等)的水池應專用,其位置應不會污染食品和其他食品接觸表面,或明顯低于相鄰設備設施。
5、各類食品工用具、設施和設備使用后應及時清洗,去除食物殘渣和油污,接觸即食食品的,清洗后還應消毒,并保潔貯存。非接觸即食食品的應適時消毒。
6消毒后的工用具應存放于專用保潔設施內(nèi),標識明顯。
7、食品經(jīng)營過程中使用的工具設備應依據(jù)是否接觸即食食品分別清洗、消毒,可分別設置專用水池,或按照接觸即食食品、非接觸即食食品的次序清潔消毒。
8、采用化學消毒的應按照消毒劑產(chǎn)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配制和使用。
9、清洗消毒操作過程不得污染食品和其他物品。
10、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當對人體安全、無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