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單位應加強對職工、外來人員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培訓,重點防火崗位每年不少于兩次,一般崗位每年不少于一次。要求人人達到“四懂四會”,即懂本崗位生產經營過程中火災危險性;懂本崗位生產經營過程中的防火措施;懂本崗位生產經營過程中的滅火方法(冷卻法、隔離法、窒息法、抑制法);懂組織疏散逃生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自救逃生。
(二)消防安全培訓工作應針對不同崗位特點進行。對消防設備、設施維護保養(yǎng)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對消防控制系統(tǒng)操作、維護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yè)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三)對新員工入廠,要先進行三級(公司級、車間、班組級)消防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對分配在易燃、易爆崗位或特殊工種的新員工,在經過三級教育考試合格后,還要先在老工人的監(jiān)護下,經過一段時間學習實踐,確認已具備獨立操作能力,方可獨立操作。
(四)工作在本單位、部門調動,凡工種不同,仍要進行車間級和班組級消防安全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