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2.5.3 禁止使用噴射蒸汽的辦法加熱易燃液體。
??????? 4.2.5.4 禁止使用絕緣軟管插入易燃液體槽內進行移液工作。
??????? 4.2.5.5 易產生靜電的危險場所,應裝設導除人體靜電的設施,如接地扶欄、接地的門把手、裝卸站臺的接地金屬棒等。
??????? 4.2.5.6 易燃易爆和助燃介質的流速應控制在安全流速以下。
??????? 4.2.5.7 禁止穿戴易產生靜電的尼龍等化纖衣服,在易產生靜電及存有易燃、可燃氣體的危險場所工作。
??????? 4.2.6 貯運設施
??????? 4.2.6.1 易燃液體貯罐應設液位計、呼吸閥、消防泡沫管槍。如無呼吸閥時,應設帶有阻火器的放空管。
??????? 4.2.6.2 閃點低于28℃,沸點低于38℃的易燃液體常壓貯罐,應設冷卻降溫等安全設施。閃點低于28℃,而沸點在38℃至85℃之間的地上易燃液體貯罐,應設冷卻噴淋等設施。
??????? 4.2.6.3 氣體貯罐應設安全閥、壓力計、液位計、溫度計,無絕熱措施時應設冷卻噴淋設施。
??????? 4.2.6.4 液氨貯罐上應裝設液位計,壓力表和安全閥。
??????? 4.2.6.5 充裝液氨前,必須對鋼瓶進行認真檢查,不合格的禁止充裝。
??????? 4.2.6.6 貯存易燃易爆液體的設備,宜裝有高低限位報警器及自動調節(jié)裝置。嚴禁使用塑料容器盛裝易燃、可燃液體。
??????? 4.2.7 物料廢液排放
??????? 4.2.7.1 含有可燃氣體及易燃、可燃液體的污水必須經過回收或處理后,方可通過水封并排入下水道,水封高度不得小于250毫米。
??????? 4.2.7.2 幾種能相互發(fā)生化學反應易引起火災或爆炸危險的污水,不準直接混合排入下水道。
??????? 4.2.7.3 含油(非水溶性易燃和可燃液體)污水應設置隔油池或污油回收設施。
??????? 4.2.7.4.嚴格設備計劃檢修制度和驗收手續(xù),確保設備檢修質量,保證設備、管道、閥門嚴密不漏。加強檢查,及時消除泄漏。
??????? 4.3 防火防爆等級劃分
??????? 4.3.1 廠房的防火防爆等級,應嚴格按化工企業(yè)防火防爆標準設計。
??????? 4.3.2 新建項目對電氣設備的選型,應嚴格按危險場所防火防爆的等級規(guī)定執(zhí)行。
??????? 4.3.3 易燃易爆場所電氣設備的布置和安裝(包括臨時使用的電氣設備)應按“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guī)程”和“爆炸性環(huán)境用電氣設備通用要求”執(zhí)行。
??????? 4.4 消防設施
??????? 4.4.1 廠內的消防設施,根據工廠規(guī)模、火災危險性及鄰近有關單位的消防協作條件等綜合考慮。
??????? 4.4.2 室外消火栓,應根據需要沿道路設置,且宜靠近路邊;其間距和保護半徑不宜超過120米;消防給水壓力應滿足最大用水量時,水槍的射程不低于15米的要求。油罐區(qū)、裝卸區(qū)站臺等處,消火栓間距不宜超過60米。地下消火栓應有明顯標志。
??????? 4.4.3 除全廠性消防設施外,還應在生產裝置,變配電所,倉庫等場所,設置一定數量的小型滅火機和簡易滅火器材,如砂、滅火毯等。
??????? 4.4.4 小型滅火機設置的種類、數量、應根據場所的火災危險性、占地面積及有無消防設施等情況考慮。
??????? 4.4.5 加強對消防器材的維護管理。消防器材應放在明顯便于拿取的地方。滅火器放置的地點應當干燥,遠離熱源,不受高溫輻射、陽光曝曬、溫度適宜,不受化學物質侵蝕,周圍不得有障礙物。
??????? 4.4.6嚴格執(zhí)行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即定人員維護、定點存放、定期檢查,安全環(huán)??浦辽倜吭聶z查一次消防設施,并進行維護和更換。保證消防器材經常處于良好,有效的狀態(tài)。用過的或失效的滅火器材應及時充裝或更換,空瓶不得放于生產、施工現場,不得與實瓶混放。
??????? 防塵、防毒安全管理程序
??????? 5.1 防護與治理
??????? 5.1.1 要認真做好防塵、防毒工作,采取綜合措施,消除塵毒危害,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保障職工的安全健康,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 5.1.2 在存在粉塵、毒性危害因素的生產場所和庫房應按相關規(guī)定和標準設置防塵、防毒設施。
??????? 5.1.3 使用有毒物品作業(yè)場所應按照規(guī)定設置警示標識;有毒作業(yè)場所的衛(wèi)生防護設備,應急救援設施,通訊報警裝置進行維護、檢修和定期檢測,使之保持完好狀態(tài)。
??????? 5.1.4 對散發(fā)出的有害物質,應加強通排風,并采取回收利用、凈化處理等措施,未經處理不得隨意排放。
??????? 5.1.5 控制作業(yè)場所有害物質對空氣污染,對有害物質產生源的封閉、阻斷、屏蔽、通風(局部與全部通風),加強個人防護措施,縮短接觸時間及提供合格的個體防護用具等。
??????? 5.1.6 有粉塵或毒物的作業(yè)場所要及時清理,保持整潔。
??????? 5.1.7 物料粉碎車間產生的粉塵應采用密閉、通風、除塵系統(tǒng),各車間/部門必須按《職業(yè)衛(wèi)生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為員工配置適合的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并督促員工在生產中正確使用;生產過程產生噪聲,振動的車間/部門應采用消聲設施或為員工配置防護耳機。
??????? 5.1.8 生產過程中的毒物產生于設備、擴散于環(huán)境,作用于接觸工人,對職業(yè)性有害因素的控制就應從設備、環(huán)境、人三個方面考慮,生產過程應盡量做到機械化,密閉化、自動化。
??????? 5.1.9 員工在正式上崗前必須經培訓,使員工認識作業(yè)場所使用有毒物品的特性,有害成分,預防措施。
??????? 5.1.10 有毒物品必須具有標簽、標識、安全使用說明書及其影響安全使用有毒物品的其他有關資料,相關資料由公司安全環(huán)保管理部門存檔。
??????? 4.2.3 安全環(huán)保科至少每月檢查一次各單位防塵、防毒管理情況;并建立防火、防爆、防塵、防毒管理臺帳。
??????? 5.2 組織與搶救
??????? 5.2.1 生產、使用、儲存有毒、有害物質的單位,應成立化學毒物急性中毒搶救領導小組,由公司總經理擔任組長、分管安全副總擔任副組長。
??????? 5.2.2 在腐蝕性的物料或有能使皮膚吸收毒物的車間(崗位),除配備足夠適用的防護用具和急救藥品外,還應設有洗眼、噴淋或清水池等沖洗設施。
??????? 5.2.3 急性中毒搶救應急措施應嚴格按照《化工企業(yè)急性中毒搶救應急措施規(guī)定》中的具體要求執(zhí)行。
??????? 6.附則
???????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環(huán)保管理部門制定、修改、解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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