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圍
本辦法規(guī)范了電氣設備規(guī)劃、設計、選型、制造、購置、安裝、使用、維護、修理、改造、更新直至報廢管理及運行管理所遵循的一般原則和工作程序。
2定義和術語
2.1三三二五制
指“三票”(工作票、操作票、臨時用電票)、“三圖”(一次系統(tǒng)圖、二次回路圖、電纜走向圖)、“三定”(定期檢修、定期試驗、定期清掃);“五規(guī)程”(檢修規(guī)程、試驗規(guī)程、運行規(guī)程、安全規(guī)程、事故處理規(guī)程)、“五記錄”(檢修記錄、試驗記錄、運行記錄、事故記錄、設備缺陷記錄)。
2.2三查四定
“三查”指查設計漏項、查施工質量隱患、查未完工程;“四定”指對檢查出的問題定任務、定人員、定措施、定整改時間。
2.3電氣五防
指防止誤分、誤合斷路器,防止帶負荷拉、合隔離開關,防止帶電掛(合)接地線(接地刀閘),防止帶接地線(接地刀閘)合斷路器(隔離開關),防止誤入帶電間隔。
2.4電氣安全工具
指為防護發(fā)生觸電或被電弧燒傷而采用的器具及專用工具。《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DL408附錄4、5、6中規(guī)定的標示牌、絕緣安全用具、驗電器、便攜式接地線、登高安全工具等均屬電氣安全用具。
2.5電氣設備變更
電氣設備或系統(tǒng)的操作功能的改變、物理結構的改變、拆除、位置的變動、設備或部件的增裝且沒有委托設計的統(tǒng)稱為“電氣設備變更”。在檢修過程中發(fā)現的實物與圖紙兩者不相符,需要進行修正均屬于電氣設備變更范圍。
2.6接地裝置
指埋設在地下的接地電極與由該接地電極到設備之間的連接導線(引下線)的總稱。防雷接地裝置還包括以下部分:直接或間接接受雷電的金屬桿,如避雷針、避雷帶(網)、架空地線及避雷器等。
3職責
3.1設備技術部職責
3.1.1設備技術部是公司電氣設備及運行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
3.1.2負責公司爆炸危險場所的劃分,并采用相應的防爆電器,建立公司防爆電器臺帳,每年更新一次;
3.1.3協(xié)調安全環(huán)保部組織公司電工取證、復審工作。
3.1.4組織電氣設備備品配件采購,召集技術談判,組織質量驗收、售后服務協(xié)調;
3.1.5組織對電氣設備、備品配件供應商資質審核。
3.3電工職責
3.3.1電工是變電所電氣設備及其運行的日常管理部門;
3.3.2按本制度的要求組織電氣設備的運行管理工作。
4管理內容與要求
4.1設備前期管理
4.1.1設備的前期管理是設備全過程管理中規(guī)劃、設計、選型、制造、購置、安裝、投運階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設備綜合管理的重要內容,為使設備壽命周期費用最經濟,綜合效率最高,必須重視設備的前期管理。
4.1.2設備技術部、電工參與新建、改造、擴建等項目的設計審核,組織電氣設備的技術交流和選型,負責電氣設備技術協(xié)議的簽訂,參與主要電氣設備驗收等。編制電氣項目的技術方案、設計條件,參與項目設計審核、設備選型,組織編制技術協(xié)議并參與簽訂,參與技術評標、中間質量檢驗、設備驗收等。
4.1.3設備技術部在電氣設備購置時應按有關規(guī)定做好設備監(jiān)造、中間質量檢驗,嚴格進廠設備的質量驗收。進口設備應有必備的維修配件并按規(guī)定進行商檢。
4.1.4設備技術部組織對電氣設備的安裝、施工方案進行審批,落實質量保證體系。施工單位必須具有相應的資質,具有按設計要求進行施工的能力和健全的工程質量保證體系。
4.1.5電氣設備的安裝必須貫徹質量第一的原則,執(zhí)行國家現行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
4.1.6電氣設備歸屬部門參與電氣項目施工過程的質量監(jiān)督、設備調試、竣工驗收。
4.1.7在項目竣工時,由電氣設備歸屬部門督促施工單位將電氣設備的安裝記錄、試驗記錄、調試報告、有關設計修改的說明書和附圖、竣工圖、隱蔽工程圖、設備裝配制造圖移交使用部門。專用工具、測量儀器、隨機備件等由設備技術部簽收。
4.2新設備(變配電)投運管理
4.2.1投運前的準備
4.2.1.1改造項目電氣設備投運前應具備下列資料:
a)設備型號、規(guī)格、參數、技術數據及說明書;
b)電氣一次系統(tǒng)主接線圖;
c)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原理接線圖;
d)電力負荷容量和性質;
e)繼電保護整定值;
f)設備使用相關規(guī)程;
g)運行方案及注意事項。
4.2.1.2電氣新設備投運前,“三查四定”工作完成后,項目執(zhí)行部門遞交《電力系統(tǒng)新設備投運申請表》(見附錄)及相關資料,其內容包括:投運領導小組成員名單、投運方案、“三查四定”驗收報告、設備參數、電氣一次系統(tǒng)主接線圖和供電負荷容量與性質等有關資料。
4.2.1.3電氣設備投用前,設備技術部應編制相關規(guī)程,完善圖紙資料,編制培訓教材,開展技術培訓、反事故演練等工作。
4.2.2新設備的投運
4.2.2.1新設備投運條件:
a)一次設備及二次設備已按照設計要求安裝完畢,電氣設備安裝、調試記錄齊全,并經審核合格,設備“三查四定”驗收合格,符合安全運行要求,具備投運條件;
b)生產準備工作就緒,現場運行規(guī)程、各種規(guī)章制度和臺帳記錄齊全;
c)電力調度通訊設施良好;
d)現場消防設施、安全用具、常用儀表、備品配件、維修器材齊全。
4.2.2.2新設備送電前,根據“三查四定”的驗收情況及電氣新設備投運準備情況,由設備技術部組織相關作業(yè)隊及專業(yè)電工進行設備投運前條件確認。經現場確認后,由設備技術部填寫《電力系統(tǒng)新設備投運驗收單》(見附錄),相關部門確認簽字后,由公司分管領導下令當班人員進行送電操作。
4.3供用電管理及電力系統(tǒng)運行管理
4.3.1供用電管理
4.3.1.1公司電力系統(tǒng)實行“統(tǒng)一調度、分片管理”的原則,并通過有效的運行管理,實現下列要求:
a)具備較強的網架結構和系統(tǒng)聯(lián)系性;
b)系統(tǒng)安全、穩(wěn)定、經濟運行;
c)向公司各生產崗位及辦公區(qū)域提供可靠電源;
d)根據公司自身情況,逐步達到保護裝置的微機化、監(jiān)控系統(tǒng)的自動化、通信系統(tǒng)的現代化。
4.3.1.2生產區(qū)電氣改造、新建等變更用電時,專業(yè)電工應對電氣設備接入系統(tǒng)方案進行論證,接入系統(tǒng)方案須經設備技術部審核。
4.3.1.3屬于地方供電部門調度管轄設備電氣改造、新建、增容等變更用電時,項目執(zhí)行部門負責向電力部門辦理接入系統(tǒng)審查申請并組織新設備投運,組織與供電公司簽訂有關電力供應協(xié)議、調度協(xié)議,并負責辦理相關投運申請手續(xù)。
4.3.2電力系統(tǒng)運行管理
4.3.2.1公司電力系統(tǒng)包括低壓變電所及確保電力系統(tǒng)安全運行的繼電保護、安全自動裝置等。整個電力系統(tǒng)實行統(tǒng)一調度、分級管理原則。
4.3.2.2設備技術部需適時了解電力系統(tǒng)運行情況,電氣運行值班人員應如實匯報電力系統(tǒng)的運行情況。
4.3.2.3在沒有歸屬部門負責人的操作指令或許可的情況下,任何人不得擅自進行操作或改變其運行方式(對人身或設備安全有嚴重威脅者除外)。若遇有特殊情況(如某一片區(qū)停電,事故處理過程操作步驟較多;電力系統(tǒng)新設備投運,試驗項目較多,操作繁瑣等),設備技術部及設備歸屬部門負責人可以在現場直接進行指揮。
4.3.2.40主線進線開關、重要配電開關因檢修需要停電時,專業(yè)電工應辦理申請手續(xù),報進線開關的歸屬部門審核。檢修工作工期超過24小時的,應補辦書面延期手續(xù)。
4.3.2.5電氣設備檢修結束,工作負責人應及時向設備歸屬部門運行值班人員報告,并根據系統(tǒng)運行情況,運行值班人員及時安排該設備投入系統(tǒng)運行。若由于特殊原因未能將已經檢修結束的設備及時投運,運行值班人員應及時向歸屬部門負責人和設備技術部匯報;若情況嚴重的,還應向公司分管領導匯報,直至公司董事長。
4.3.2.6凡運行中的電氣設備發(fā)生故障及異常情況時,運行值班人員應及時匯報部門負責人,同時還應報告設備技術部,以便及時安排處理。若設備的試驗結果不符合標準規(guī)定,由設備技術部組織相關單位評估后確定是否投運,并做好相應防護措施或應急預案。
4.3.2.7新設備投入運行的申請未經批準,絕對禁止自行將新設備投入系統(tǒng)運行。新設備一旦投入系統(tǒng)運行,應納入正常的調度管理范圍
4.4電氣設備運行與維護管理
4.4.1基本要求
4.4.1.1崗位人員及專業(yè)電工應強化電氣設備的操作、維護保養(yǎng)、檢修、安全管理,確保電氣系統(tǒng)安全穩(wěn)定運行。各級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三三二五制”。
4.4.1.2新建項目電氣“三圖”應完整,與現場實際相吻合,并繪制電子版以便及時修改。
4.4.1.3專業(yè)電工開展日常維護工作,并做好相應記錄。
4.4.1.4電氣設備的試驗項目及標準執(zhí)行電力行業(yè)現行《電力設備預防性試驗規(guī)程》。電氣設備的檢修維護應執(zhí)行公司相關設備檢修規(guī)定。
4.4.1.5電氣設備的檢修、試驗、清掃周期按規(guī)定執(zhí)行。因裝置原因無法按規(guī)定周期進行檢修、試驗的電氣設備,設備技術部組織對其運行狀況進行技術評估,召開評估會,并填寫《電氣設備運行狀況評估表》(附錄),評估結果應包括是否可以延長檢修試驗周期、延期期間的安全保障措施及延長時間,報設備技術部審核、公司領導批準。
4.4.1.6積極應用先進的在線監(jiān)測、離線狀態(tài)檢測、故障診斷新技術和新設備,如紅外測溫儀、紅外熱像儀、振動測試儀、油色譜分析儀等。
4.4.1.7主要變配電室的運行環(huán)境溫度以25±5℃為宜,達不到要求的應裝設空調設備。
4.4.1.8電力設備歸屬部門應建立健全電氣設備技術管理檔案。
4.4.1.9設備技術部須保證設備的安全技術、勞動保護和環(huán)境保護設施狀態(tài)完好,并根據現場情況的變化不斷修訂、充實安全環(huán)保文件,保證其準確無誤。
4.4.1.10電力設備歸屬部門在設備檢修前應編寫詳細的施工方案或嚴格按照檢修規(guī)程執(zhí)行,施工方案中必須包含有效的風險評估和完善的防范措施。
4.4.1.11設備技術部對各類電氣設備隱患按規(guī)定編制事故預案并落實整改措施。
4.4.1.12防誤裝置的操作、維護管理:
a)運行操作中防誤裝置發(fā)生異常時,運行人員應及時報告,查明原因,確認操作無誤,并取得設備技術部管理人員同意方可進行解鎖操作,防誤裝置的停用應有申報手續(xù),不得隨意退出;
b)防誤裝置的解鎖工具(鑰匙),或備用工具(鑰匙)應由值班負責人保管。當防誤裝置確因故障處理和檢修工作需要,必須使用解鎖工具(鑰匙)時,需經設備技術部管理人員許可,但應加強監(jiān)護,并做好相應的安全措施;
c)防誤裝置的缺陷管理應與主設備的缺陷管理相同,電磁鎖應隨設備同步進行定期檢測、維護;
d)防誤裝置要求所用電源應與設備的繼電保護、控制回路的電源分開。任何人不準擅自對運行中的防誤裝置解鎖。如因裝置缺陷或事故處理等確需解鎖操作時,必須經設備技術部電氣管理人員同意,并作記錄。事后應及時恢復正常狀態(tài);
e)操作中不允許解除閉鎖裝置,短時退出防誤操作閉鎖裝置時,要經設備技術部電氣管理人員批準,停用防誤操作閉鎖裝置時,要經設備技術部領導批準。重大系統(tǒng)操作,設備技術部專業(yè)管理人員要到場組織、監(jiān)督。
4.4.2變壓器
4.4.2.1變壓器類設備主要指電力變壓器、電抗器、互感器、消弧線圈等。
4.4.2.2專業(yè)電工對公司所有變壓器每天至少巡檢二次,遇暴雨、大雪天氣等還須增加巡檢頻次。
4.4.2.3變壓器吊芯大修,檢修單位應編制檢修方案,檢修方案須經設備技術部審核,并報公司領導批準。
4.4.2.4設備技術部組織變壓器大修驗收。
4.4.2.5油浸電力變壓器應每年由設備技術部組織一次油分析,對分析結果超標的參數需分析原因,并采取整改和防范措施。
4.4.3電動機
4.4.3.1高壓電動機的潤滑由專業(yè)電工根據電動機的要求定期、定量進行,并做好潤滑記錄。
4.4.3.2對電動機每天至少巡檢一次、對高壓電動機運行狀態(tài)建立檢測檔案,定期進行分析。
4.4.3.3辦公室應把好軸承驗收質量關,使用的新軸承要進行全面檢查,檢修單位對新軸承必須核對確認,合格后方能使用。
4.4.3.4設備技術部應加強電動機檢修的全過程質量管理,確保檢修質量,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保持現場環(huán)境清潔。檢修完成后,做好檢修記錄、更換修復項目及數據和試驗結果等。
4.4.4電力電纜線路、架空線路
4.4.4.1公司所有電力電纜線路、架空線路,其運行、巡檢、維護管理由各歸屬部門負責。
4.4.4.2電力電纜線路、架空線路運行管理要求:
a)各歸屬部門應定期檢查電力線路周邊環(huán)境發(fā)生變化情況,符合《電力線路防護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要求;
b)施工單位在電力電纜防護區(qū)內進行開挖、打樁、敷設地下管道等,應嚴格執(zhí)行公司開挖作業(yè)安全管理規(guī)定;
c)由于施工等原因臨時移動、拆除的防火設施要及時恢復;
d)在電纜夾層內和電纜橋架附近動火,按公司用火作業(yè)安全管理規(guī)定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并切實做好防火措施,防止損傷電纜;
e)各歸屬部門對所管轄范圍內電力線路防護區(qū)及防護設施,要進行定期巡視,每周不得少于一次,必要時應增加巡檢次數;
4.4.4.3線路檢修管理
4.4.4.3.1回路檢修依據
a)在確保電氣設備安全運行的基礎上,實施計劃檢修和狀態(tài)檢修相結合、計劃檢修與生產裝置停車消缺相結合,以延長電氣設備檢修周期、減小供電風險;
b)應盡可能利用生產裝置檢修、消缺等機會安排相關回路電氣設備檢修。地方供電部門管轄的電氣設備檢修計劃以地方部門最終批復為準。
4.4.4.3.2檢修計劃
a)根據電氣三定周期、設備運行狀況及裝置停車消缺等情況,由設備技術部編制檢修初步計劃,公司領導審核,由設備技術部填報《設備檢修計劃》;
b)由設備技術部組織對檢修項目、內容、時間安排進行對接,對原檢修計劃進行修訂,須經公司分管領導審批后執(zhí)行。
4.4.4.3.3檢修要求
a)電氣設備檢修開工前,設備技術部須制訂安全事故預案,經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后下發(fā)到崗位執(zhí)行。崗位上無安全事故預案和運行人員不熟悉有關內容不得開工。各作業(yè)隊負責制訂回路停電檢修期間的生產事故預案,并在事故情況下指揮、執(zhí)行;
b)設備技術部應充分利用停電檢修機會,做好相關設備、回路的檢修、試驗、清掃、緊固工作;
c)電氣操作和作業(yè)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有關規(guī)定,防止發(fā)生責任事故;
d)當檢修期間發(fā)生異常和事故情況,各作業(yè)隊電工崗位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有關事故預案,及時匯報,服從指揮,快速處理;
e)雙回路供電的其中一條線路安排檢修前,設備技術部須對另一條線路進行檢查,檢修期間應加強對另一供電回路的實時監(jiān)控;
f)設備技術部保證回路檢修準時開工、按期完工,設備技術部組織、設備歸屬部門參與做好質量驗收工作。
4.4.5高壓開關設備
4.4.5.1高壓開關設備包括斷路器、隔離開關、負荷開關、熔斷器、分段器、開關柜等。
4.4.5.2新投運的高壓開關柜必須具有“五防”功能,對在用不具備“五防”功能的高壓電氣設備應逐步改造或更新。
4.4.5.3所有開關柜前后必須有雙重編號,開關柜的進出電纜孔洞必須封堵嚴密。
4.4.5.4設備技術部應根據開關類設備的事故、故障、運行、檢修情況以及斷路器開斷短路的電流核對驗算結果,制訂防止事故措施和技術改進措施。
4.4.5.5設備歸屬部門結合生產情況編制開關設備的檢修計劃,對開關設備存在的一般缺陷,要納入檢修計劃,并配合檢修予以消除,對嚴重威脅安全運行的設備缺陷應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防止造成擴大事故。
4.4.5.6設備技術部應掌握公司開關類設備的重大檢修項目計劃及其執(zhí)行情況,并組織驗收重大的檢修項目。
4.4.6直流電源
4.4.6.1配置儀表電源系統(tǒng)前,應征求各作業(yè)隊專業(yè)人員對電源的要求及技術數據。
4.4.6.2設備技術部須制訂直流電源故障應急預案。
4.4.6.3直流電源宜配置電池管理單元,蓄電池柜應貼有電池參數投用日期、維護記錄,以便掌握設備的使用年限,確保供電安全。
4.4.6.4設備技術部定期進行巡視檢查,發(fā)現異常情況應及時記錄并匯報。
4.4.6.5設備技術部應編制建立直流電源的操作、維護規(guī)定,并對蓄電池進行正確的維護保養(yǎng)。
4.4.7照明
4.4.7.1基本要求
a)照明設備包括用于照明的光源、燈具、線路、開關、配電箱等設備;
b)根據使用場所情況,選用緊湊型節(jié)能燈、節(jié)能直管熒光燈、鈉燈、金鹵燈等節(jié)能光源;
c)專業(yè)電工應定期檢查維護所轄照明設備,保證照明設備狀況良好,滿足現場工作需要;
d)照明的供電宜采用獨立的照明變壓器或照明控制器供電,配置自動控制裝置,防止長明燈,供電電壓不應超過額定電壓;
e)照明設備的檢修應嚴格遵守有關規(guī)定,做好安全措施,在易燃易爆場所禁止帶電更換燈具。
4.4.7.2路燈管理
a)電工負責本公司泊位所有路燈管理;散裝一隊負責公司新系統(tǒng)區(qū)域內的所有照明(辦公樓除外);
b)專業(yè)電工對所管轄路燈(包括供電設施)要每天至少巡檢一次,在重要節(jié)日來臨之前應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提前修復,對路燈的一般性故障及巡檢中發(fā)現的缺陷,應盡快處理。
4.4.8電容器補償裝置
4.4.8.1對已安裝電容器補償裝置并具備投運條件的變配電所,運行值班人員應將電容補償裝置置于自動投切位置。如電容補償裝置處于手動投切位置時,當系統(tǒng)功率因數小于0.9時,運行值班人員應及時將電容器補償裝置投入運行。當母線電壓高于電容器額定電壓的1.1倍,電流超過額定電流的1.3倍時應將電容器退出運行。
4.4.8.2電容器組的運行環(huán)境溫度控制在-25℃~40℃之間,在環(huán)境溫度超過允許值時應停用電容器組。
4.4.8.3處理故障電容器應斷開電容器電源,并對電容器充分放電,檢修人員在接觸故障電容器之前,還應戴上絕緣手套。
4.5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運行與維護
繼電保護與安全自動裝置(以下簡稱保護裝置)主要包括:完成數據采集和處理、遙控和通信等功能的監(jiān)控裝置;變壓器、電動機、電抗器、電力電容器、母線、線路及濾波補償等設備的保護裝置;自動重合閘、備用設備、故障錄波裝置及其它保證系統(tǒng)安全的自動裝置等;連接控制與保護裝置二次回路與元件。
繼電保護正確動作率及故障錄波完好評價是電氣管理工作的重要指標,設備技術部要認真做好保護裝置的運行評價工作,新選用的微機保護裝置應帶有故障錄波功能。
4.5.1定值管理
4.5.1.1保護裝置的整定計算,應符合國家相關繼電保護裝置運行整定規(guī)程的規(guī)定。
4.5.1.2電力系統(tǒng)的定值應在每年的設備年檢中進行復核,設備技術部應及時將復核后的定值及時歸檔保管。變電所的定值應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公司進行復核,如變電所的定值需要調整,應先上報集團公司設備技術部,由設備技術部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公司進行計算并出具調整方案并上報地方供電公司。其余下級變由設備技術部根據電力系統(tǒng)的使用情況進行復核和調整,復核和調整后的定值應及時歸檔保管。調整定值前應對該調整的電力系統(tǒng)運行情況進行充分的調研和論證工作,并將調整定值的方案上報集團公司設備技術部,在得到集團公司設備技術部的同意后方可進行調整。
4.5.1.3整定計算書需整理歸檔保管,以便日常運行或事故處理時查對。
4.5.1.4繼電保護定值調整的執(zhí)行要使用“繼電保護整定值調整通知單”,該通知單上要有計算人、校核人、審批人簽字方為有效。通知單上應注明復雜保護的二次接線簡圖、所適應的運行方式和要求完成的日期,定值調整通知單應編號并注明編發(fā)日期。
4.5.1.5設備技術部的定值調整通知單一式2份,1份由設備技術部留存,1份發(fā)給電工或散裝一隊變電所。電工或散裝一隊變電所應及時復印并下發(fā)到運行崗位。
4.5.1.6定值執(zhí)行單位接到通知單后,必須在通知單規(guī)定的時間完成現場保護裝置整定值的調整和更改。如有特殊情況或對定值有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向設備技術部陳述理由,并按定值審批程序報公司領導審核和做出相應處理意見。
4.5.1.7在特殊情況下急需改變保護裝置定值時,由設備技術部電氣主辦向專業(yè)電工發(fā)出臨時通知單,并參與更改定值。
4.5.1.8繼電保護定值實行閉環(huán)管理。公司電氣設備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整定值,由設備技術部審批、下發(fā)。整定值通知單的下發(fā),必須辦理收發(fā)手續(xù),收發(fā)簽字本要妥善保存。
4.5.2保護裝置運行維護管理
4.5.2.1有關保護裝置及二次回路的操作和工作必須經當值運行人員同意方可進行,保護裝置的投入、退出等操作必須由運行人員進行。
4.5.2.2凡公司范圍的保護裝置在新投入或變更時,運行人員必須與設備技術部電氣專業(yè)管理人員核對定值單和有關注意事項,無誤后方可投入運行。
4.5.2.3專業(yè)電工按有關繼電保護章節(jié)的內容規(guī)定,對保護裝置及其二次回路進行定期巡視,對電氣設備或線路的負荷潮流進行監(jiān)視。
4.5.2.4為盡可能避免低電壓保護發(fā)生誤動作,電壓互感器二次自動開關應選用三個單極開關。
4.5.2.5為防止微機保護裝置受雜散電磁信號的干擾而發(fā)生誤動作,在該類設備運行時,其柜門應關閉,并在周圍2米內嚴禁使用對講機、手機等電子器具,該類設備的裝設地點必須有明顯的警示標識。
4.6缺陷管理
4.6.1電力設備歸屬部門應建立設備缺陷記錄本,記錄格式必須有設備缺陷內容、處理方法、發(fā)現人、責任人、發(fā)現和消除日期等內容。設備技術部電氣管理人員每月應對缺陷記錄本進行檢查簽字,并對未能及時處理的缺陷督促歸屬部門進行整改。
4.6.2發(fā)現缺陷后,當班能消除的則應立即處理,并記錄在交接班日志中,在處理過程中應根據相關規(guī)定做好安全措施。當班不能消除的缺陷,如不影響生產運行的應記錄并按班交接。缺陷消除后必須及時注銷,實行閉環(huán)管理。
4.6.3對生產有嚴重威脅的缺陷,專業(yè)電工應立即上報,設備技術部應做好防止缺陷擴大的措施,并立即安排消除。
4.7電氣設備變更管理
4.7.1公司范圍變電所電氣設備變更由歸屬部門書面提出,公司分管領導審批后,由設備技術部負責實施。
4.7.2變電所電氣設備變更后,設備技術部應在設備投運前填寫“電氣設備變更記錄”并存檔,其圖紙、資料、規(guī)程和備品備件都應及時修正,使其始終處于準確狀態(tài)。
4.8備品備件管理
專業(yè)電工提出電氣設備和備品備件需求計劃,報設備技術部審核,辦公室負責采購、保管備品備件。
4.9電氣安全與節(jié)能管理
4.9.1電氣安全用具管理
4.9.1.1各變電所必須根據要求配備必要的電氣絕緣工具和標示牌,電氣絕緣工具和標示牌由設備技術部負責配備和定期試驗。各歸屬部門做好電氣絕緣工具和標示牌的使用、維護和保管工作。
4.9.1.2電氣絕緣工具和標示牌應定置擺放,并遵循下列規(guī)定:
a)安全用具須放置在變電所內干燥通風的處所;絕緣用具應按種類分開擺放,封閉保存,并與其他工具儀表分開存放;
b)絕緣手套和絕緣靴只允許在電氣操作時使用,不得挪做它用;
c)高壓驗電器應存放在防潮的匣內。使用干電池(鈕扣電池)的高壓驗電器,在不使用時應將電池從驗電器中取出,分別存放。使用時裝上電池,并按下驗電器試驗按鈕確認驗電器好壞。電池電量不足時應及時更換。
d)令克棒每年試驗一次;絕緣手套每6個月試驗一次;絕緣靴每6個月試驗一次;高壓驗電筆每6個月試驗一次。檢驗后的檢驗標志應貼于工具上,禁止使用超過檢驗周期的電氣安全用具。
4.9.1.3便攜式接地線應定置擺放,接地線應編號。
4.9.1.4歸屬部門負責電氣安全用具的管理,確保其試驗周期和執(zhí)行標準符合要求。
4.9.2電氣操作及電氣作業(yè)安全管理
4.9.2.1電氣操作必須嚴格執(zhí)行操作紀律。嚴格執(zhí)行規(guī)程制度,不違章操作;嚴格遵守調度紀律,不越權操作;嚴格履行操作程序,不自作主張。
4.9.2.2電氣操作必須由專業(yè)電工進行,操作人、監(jiān)護人具備操作資格且分工明確。嚴禁檢修人員和管理、技術人員進行設備非檢修狀態(tài)下的一、二次系統(tǒng)操作。
4.9.2.3倒閘操作必須得到歸屬部門負責人、運行班長、設備技術部管理人員的指揮,受令人復誦無誤后執(zhí)行。變電所的倒閘操作根據電力公司的命令執(zhí)行。
4.9.2.4檢修工作結束后,檢修工作負責人必須在相關記錄中說明檢修后的設備是否可以投入運行并簽字,必要時還需注明檢修情況和試驗數據,告知相關人員。電氣設備檢修后送電前運行人員必須進行絕緣檢查。
4.9.2.5進行保護及自動裝置試驗時,要采取措施避免如差動保護、備用電源自動投入裝置、交直流電壓回路等試驗時造成其它開關跳閘、要確認通流試驗不會造成其它保護誤動作(如變壓器過流保護與差動保護電流回路串接)。設備送電前必須檢查保護和自動裝置投入情況。
4.9.2.6操作人應清楚操作目的,并認真核對實際運行方式和模擬圖。操作票中填寫的檢查內容和二次回路操作內容必須全面、正確。對高壓電動機回路的停送電操作也必須按規(guī)程填寫操作票。事故處理和緊急情況可以不使用操作票。
4.9.2.7系統(tǒng)倒閘操作正式操作前必須進行模擬操作,檢查操作票是否存在問題。操作后應核對實際情況與模擬圖一致,模擬圖上要標示出裝設接地線的位置。
4.9.2.8監(jiān)護人負責正確下達操作票的操作口令,監(jiān)督操作人正確執(zhí)行,對操作負主要責任。監(jiān)護人唱票準確,操作人復誦正確,操作一項后即時打勾。操作中不得修改操作票內容和進行超出操作票內容的任何操作。監(jiān)護人要自始至終監(jiān)護好操作人的每一步操作,操作人應拒絕無票操作、無監(jiān)護人操作等違章操作。
4.9.2.9在裝設接地線和電氣作業(yè)可能觸及帶電部位前,均須進行驗電。驗電作業(yè)時應穿戴合格的絕緣手套、絕緣靴等防護用品。
4.9.3電氣接地、接零裝置與防雷裝置
4.9.3.1防雷接地點由設備技術部負責統(tǒng)計,其中對于既是防雷接地點又是防靜電接地點的,按照防雷接地點統(tǒng)計,統(tǒng)計時應避免重復計數,防雷接地點設備技術部審核;審核后的防雷接地點由設備技術部進行維護管理。設備技術部應在每年2月底前重新統(tǒng)計一次防雷接地點的數量。
4.9.3.2設備技術部要做好防雷裝置的檔案、臺帳的建立。防雷接地裝置的圖紙、資料應齊全;設備技術部應根據經審核過的接地點平面圖的示意,對現場防雷接地點進行編號明示,編號一一對應。
4.9.3.3設備技術部在每年雷雨季節(jié)之前,必須檢查、維修所有防雷電設備和接地裝置,檢測接地電阻值。對于易燃易爆場所每年秋季還應再進行一次防雷裝置檢測工作。
4.9.3.4用于接地電阻測試的儀表必須經市以上技術監(jiān)督門強制檢驗合格,并在檢驗合格有效期內使用。設備技術部應建立防雷接地電阻測試記錄臺賬,每次測試工作結束后,應將測試情況和測試數據如實記錄在臺賬中,報安全環(huán)保部備案。
4.9.3.5設備技術部應將在檢查和測試過程中發(fā)現的不合格的接地點通知各歸屬部門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后設備技術部應重新測試接地電阻值,合格后在測試記錄中注明。
4.9.4電氣消防管理
4.9.4.1新建、改造和擴建的電氣工程或項目的設計、施工應符合消防法的相關規(guī)定,電氣工程項目中的消防設施,由公司設備技術部會同有關部門共同驗收,驗收合格后應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運行。
4.9.4.2歸屬部門應對各自管理的變電所以及電氣設備集中安裝場所配置必要的滅火器材,并根據需要配備合格的氣防器材。消、氣防器材不得移作他用。
4.9.4.3變電所內的固定消防設施由各歸屬部門負責管理和維護,消防設施周圍不得堆放雜物和其它物品。
4.9.4.4運行維護人員應保持變電所內、外通道、道路的暢通;定期檢查和清理現場,消除火險隱患;變配電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9.4.5電工負責所轄片區(qū)火災報警裝置及固定滅火裝置日常巡檢。
4.9.4.6電氣設備發(fā)生火災時,當班人員應視火情情況組織自救或者報警,立即采取緊急隔停措施,包括將有關設備的電源切斷,并立即報告本部門領導、安全環(huán)保部、設備技術部、公司分管領導,直至匯報公司董事長。
4.9.4.7電氣設備發(fā)生火災時,嚴禁使用能導電的滅火劑進行滅火,防止觸電。旋轉電氣設備火災時,禁止使用干粉滅火器和干砂直接滅火。
4.9.4.8安全環(huán)保部應定期組織電氣人員消防知識培訓,運行維護人員應掌握常用滅火器材使用方法。
4.9.4.9電纜防火執(zhí)行《電纜防火措施設計和施工驗收標準》的相關規(guī)定。
4.9.5防過電壓、防污閃
4.9.5.1電氣設備運行中,設備技術部應采取有效措施預防直接雷擊、雷電反擊和感應雷電過電壓對電氣設備的危害;對電子設備應采取綜合防護措施,如分流、均壓、屏蔽、接地、保護(箝位)等,防止電子設備遭感應雷擊。
4.9.5.2對容易引起污閃的季節(jié)和區(qū)域,專業(yè)電工必須采取相應防范措施,預防戶外電力設備絕緣閃絡事故發(fā)生,對污穢情況應加強監(jiān)測分析。
4.9.6變配電室防小動物、防滲漏管理
4.9.6.1新建的變配電室在投運前,施工單位必須對電纜溝口及其它孔、洞進行封堵處理。設備技術部應對其進行檢查驗收,并監(jiān)督施工單位進行整改。運行中的高低壓開關柜的柜門必須關閉,其底部的電纜孔洞必須封堵。
4.9.6.2各歸屬部門應組織在各變配電室門口加設高度不低于40公分的防鼠板,變配電室內應放置適量的粘鼠板,運行值班人員每天應檢查變電所內是否有小動物活動的痕跡,發(fā)現問題應及時查明原因,并有針對性地采取防范措施。
4.9.6.3因施工需要在變配電室墻開孔、洞和進行開關柜試驗、檢修作業(yè)時,施工作業(yè)單位要及時采取防小動物進入的臨時措施,施工結束后,所開孔、洞應及時封堵,設備技術部應進行監(jiān)督。
4.9.6.4因改造需要在變電所電纜溝敷設或拆除電纜時,施工作業(yè)單位應采取措施保證電纜溝防水層不被破壞,設備技術部應進行監(jiān)督。
4.9.6.5雨雪天氣,專業(yè)電工除正常巡檢外,還應增加變電所巡查頻次,發(fā)現開關設備上方滲漏的情況應及時采取措施。
4.9.6.6變配電室應常備塑料布作為緊急情況下保護設備使用。
5檢查與考核
設備技術部負責對各歸屬部門日常電氣設備及運行管理情況進行檢查與考核。出現設備技術部或各歸屬部門管理責任造成的疏漏、差錯時,由安全環(huán)保部進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