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為加強臨時用電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觸電、火災、爆炸及各類電氣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規(guī)定。
2、適應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正式運行電源上所接的一切臨時電源。
3、引用文件、術語定義
無
4、職責
4.1安全管理員:負責臨時用電的安全監(jiān)督檢查。
4.2使用單位:負責臨時用電的安全監(jiān)護。
4.3電工:負責臨時用電的安全技術措施確認和具體操作。
5、管理程序
5.1臨時用電審批程序
5.1.1公司內部一般地點架設的臨時電源線,由用電單位向安全管理員提出申請,經安全管理員審批后,持《臨時用電許可證》聯系電工申請接線作業(yè),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必須按供電電壓等級正確選用,所用的電氣元件必須符合國家規(guī)范標準要求,臨時用電電源施工、安裝必須嚴格執(zhí)行電氣施工、安裝規(guī)范。
5.1.2原則上,存有易燃、易爆氣體、液體等危險作業(yè)場所禁止架設臨時用電線路。確有需要的,公司防爆區(qū)域內架設的臨時電源線,由用電單位向安全管理員提出申請,經安全管理員初審簽字和安全副總批準,持《臨時用電許可證》聯系電工申請接線作業(yè),電氣元件和線路要達到相應的防爆等級要求,并采取相應的防爆安全措施。
5.1.3外來施工單位所需臨時用電時,必須由其主管部門或項目主管負責人向安全管理員提出申請,經安全管理員負責人簽字批準后,持《臨時用電許可證》聯系電工申請接線作業(yè)。
5.1.4《臨時用電許可證》一式三聯,第一聯由安全管理員留存,第二聯由接線電工留存,第三聯由用電單位留存
5.2.臨時用電的安全管理
5.2.1臨時用電管理由安全管理員確定專人負責。每天進行一次巡回檢查,并認真作好檢查記錄,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臨時用電設施完好。
5.2.2生產裝置上的臨時供電設施,在生產裝置正常運行期間,不得影響生產裝置的正常運行,否則必須停止供電。
5.2.3現場臨時供電設施接出的線路、用電設備的安全維護管理,由施工單位負責,但接線電工在接線前必須進行安全檢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禁止接線。安全管理員要不定期對其進行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否則,立即停止供電。
5.3.臨時供電安全技術要求
5.3.1臨時電源、電器元件和線路要達到要符合安全要求,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5.3.2現場臨時用電供電設施的停送及現場臨時用電安裝和拆除,必須由電氣專業(yè)人員負責操作,嚴格執(zhí)行有關的電氣安裝規(guī)范和電氣專業(yè)安全規(guī)程。
5.3.3臨時供電設施或現場用電設施,必須安裝高靈敏動作的漏電保護器,移動式電動工具、手持式電動工具,應加裝單獨的電源開關和保護,嚴禁一臺開關接兩臺及以上的電動設施。
5.3.4臨時線架空時,裝置區(qū)內不得低于2.5米,跨越道路時不得低于5米,橫穿道路時要有可靠的保護措施,嚴禁在腳手架上或樹上架設臨時用電線路;不允許用金屬管作電線支撐物,地面敷設時應穿管保護;電纜地下敷設時埋地深度不得低于0.7米,且沿線必須設安全標志,穿越公路在有可能受到機械傷害的地段因采取保護套管、蓋板等措施。
5.3.5室外的臨時用電開關需有防雨措施,開關安裝離地面不得低于1.3米。
5.3.6在槽、罐等金屬設備內及特別潮濕的場所裝設的臨時照明,安全電壓不得超過12伏,其他場所臨時照明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伏。
5.3.7臨時用電設施,必須安裝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漏電保護器,移動工具、手持式電動工具應一機一閘一保護;
5.3.8使用臨時電源單位,必須嚴格遵守臨時用電的管理規(guī)定,不得變更地點和內容,禁止任意增加用電負荷。
5.3.9臨時用電單位不得私自向其他單位轉供電。
5.3.10臨時用電結束后,使用單位及時通知安全管理員拆除臨時供電線路,使用單位不得私自拆除。如因私自拆除,將酌情給予處罰。
5.3.11《臨時用電許可證》是臨時用電作業(yè)的依據,不得涂改、不得代簽,要認真登記,妥善保管。
6、形成的文件和記錄
6.1臨時用電許可證 編號:AQJL-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