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維修電工及值班電工均須服從于領班的安排和協調。
二、工作時必須持證上崗,無證或證件過期失效均視為無證禁止上崗;必須嚴格按照市勞動局、供電局高低壓操作維修的規(guī)章制度做好安裝、操作、維修和監(jiān)護工作。
三、在地下室、廚房、等潮濕危險場地工作或在上下夾層、金屬通風管道、設備內等特殊環(huán)境條件下工作時,都應做到先切斷電源然后再開始工作,在電源端應掛上警告“禁止合閘”標示牌;如不能停電時也必須采取保證安全的確切措施,而且必須至少有二人在場一起進行工作。
四、高空作業(yè)必須事先向工程部經理辦理審批手續(xù),并采取切實有效的安全措施方可進行;登梯作業(yè)亦應做到梯子安放安全,并有人看護。登高2米以上應帶保險帶及安全帽。梯子一端如需擱向墻面或門框架時均應做好防范措施,防止不穩(wěn)固滑倒或壓傷墻面、門窗玻璃造成事故。
五、清掃配電柜、配電箱、開關柜時應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金屬材料或工具使用不慎導致對地或相間短路或造成人身傷害事故。
六、維修電工及值班電工均應自覺執(zhí)行《工作制度》,領班有責任督促大家共同執(zhí)行好《工作制度》。
七、當值電工應嚴格執(zhí)行有關安全操作規(guī)章制度,絕不允許有違規(guī)現象出現,任何人都有權制止違章操作,員工間應互相提醒安全操作,確保人身和設備的安全。
八、維修工在接到檢修、報修工作任務時,務必按規(guī)定先填寫好“工作任務單”,急修或搶修,緊急情況下先進行處理后填單子,但需事先經領班或經理的認可后才能操作。
九、值班工在巡檢、值班過程中,遇有特殊報修故障發(fā)生或需緊急處理解決的工作時,酌情需要,也可及時與當值安保領班與經理取得聯系后,確定和安排人員參與搶修或維修,防止事故范圍或損失的擴大。檢修、搶修或故障排除后應及時補填工作單,并應由報修部門人員或當值安保領班簽名認可備查。
十、在牽涉到為租戶服務、維修或搶修時,應嚴格執(zhí)行有關規(guī)定,租戶滿意,絕不允許有違紀現象出現,工作完畢后要請租戶簽名認可,領班應做好監(jiān)督檢查回訪情況記錄。
十一、維修電工或值班電工如遇工作需要或特殊情況,需配合其它崗位工種,其它班組做本職工作以外范圍的工作時,需要工程部經理同意,方可參與,工作時應尊重、服從對方的安排或指揮,積極配合完成好任務。事后也應有完整的工作任務單交回領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