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證電氣設備安全可靠工作,防止觸電事故的發(fā)生,確保人員生命安全和電氣設備運行安全,根據(jù)電氣設備接地、接零管理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規(guī)定。
2 范圍
本規(guī)定明確了大唐樺南風力發(fā)電有限公司電氣設備接地、接零管理規(guī)則。
本規(guī)定適用于大唐樺南風力發(fā)電有限公司電氣設備接地、接零管理。
3 引用文件
電氣安全管理規(guī)程 機械工業(yè)部(86)機生字76號文頒發(fā)
GB 14050-1993 系統(tǒng)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術要求
4 一般要求
4.1 電氣設備應接地的部分
4.1.1 電機、變壓器、開關設備、照明器具和其他電氣設備的機座或金屬外殼。
4.1.2 電氣設備的傳動裝置。
4.1.3 配電盤、保護盤與控制盤的金屬框架。
4.1.4 互感器的二次繞組。
4.1.5 室內、外配電裝置的金屬構架,鋼筋混凝土構架的鋼筋,以及靠近帶電部分的金屬圍欄和金屬門。
4.1.6 電纜的金屬外皮,電力電纜接頭的金屬外殼及穿線的鋼管等。
4.1.7 避雷針、避雷線的引下線,裝有避雷針、避雷線金屬或鋼筋混凝土桿塔或構架。
4.1.8 安裝在電力線路桿塔上的開關,電容器等電力設備的金屬外殼及支架。
4.1.9 易燃、易爆介質的容器。
4.1.10 鎧裝控制電纜的外皮,非鎧裝或非金屬護套電纜的1~2根屏蔽芯線。
4.1.11 敷線的鋼索及電動起重機不帶電的軌道。
4.2 電氣設備的下列金屬部分,除另有規(guī)定外,可不接地或接零:
4.2.1 在干燥而無爆炸危險的場所,交流額定電壓在127V及以下、直流在110V及以下的電氣設備外殼。
4.2.2 安裝在已接地的金屬構架、金屬屏臺上、并與其有可靠金屬接觸的電氣設備及元件。
4.3 接地裝置安裝、檢測要求
4.3.1 在中性點直接接地的低壓電力網(wǎng)中,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應采用接零保護。在中性點非直接接地的低壓電力網(wǎng)中,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應采用接地保護。
4.3.2 由同一臺變壓器或同一段母線供電的低壓電力網(wǎng)上的用電設備只能采用一種接地方式。
4.3.3 電氣設備的接地應以單獨的接地支線與接地體或接地干線連接,禁止用接地線將多臺電氣設備串聯(lián)進行接地。
4.3.4 中性點直接接地系統(tǒng),零線應重復接地,并應裝設能迅速、自動切除接地短路的保護裝置。
4.3.5 接地裝置的材料一般采用鋼材,埋在地下的接地體禁止用鋁;接地導體的截面應符合熱穩(wěn)定要求,能承受接地故障電流和對地泄漏電流而無危險;有足夠的機械強度或有附加的保護,以防外界影響而造成損壞。
4.3.6 接地線與需要接地的構筑物的連接以及接地支線、干線、接地體相互之間的連接,應采用搭接焊,并焊接牢固。
4.3.7 電氣設備的外殼、電機的機座可用螺栓與接地線連接,應注意防止松動或銹蝕,接地線必須采用多股裸銅線,并符合截面和機械強度的需要。
4.3.8 為便于測量接地網(wǎng)中個別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要在適當?shù)牡攸c(如防雷的集中接地裝置與總接地網(wǎng)的分界處,人工接地裝置與自然接地裝置的分界處等)設置分解裝置。
4.3.9 嚴禁借助于易燃易爆氣體、液體、蒸氣的金屬管道做接地線。
4.3.10 明設的接地線表面應涂黑漆。
4.3.11 保護用接地、接零線上不得裝設開關、熔斷器及其它斷開點。
4.3.12 為防止觸電危險,在低壓電網(wǎng)中,嚴禁利用大地作為相線或零線。
4.3.13 不同用途和不同電壓的電氣設備,除另有規(guī)定外,可使用一個總接地體,但接地電阻應符合其中最小值的要求。
4.3.14 爆炸危險環(huán)境內的電氣設備與接地線的連接,宜采用多股軟絞線,其銅線最小截面積不得小于4mm2,易受機械損傷的部位應裝設保護管。
4.3.15 爆炸危險環(huán)境內接地或接零用的螺栓應有防松裝置;接地線緊固前,其接地端子及上述緊固件,均應涂電力復合脂。
4.3.16 電氣設備及燈具的專用接地線或接零保護線,應單獨與接地網(wǎng)相連,電氣線路中的工作零線不得作為保護接地線用。
4.3.17 鎧裝電纜引入電氣設備時,其接地或接零芯線應與設備內接地螺栓連接;鋼帶及金屬外殼應與設備外接地螺栓連接。
4.3.18 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大接地短路電流系統(tǒng)的電力設備,接地電阻不應超過0.5Ω;
--小接地短路電流系統(tǒng)的電力設備,接地電阻不應超過10Ω;
--低壓電力設備的接地電阻不應超過4Ω??側萘吭?00kVA以下的變壓器、低壓電力網(wǎng)接地電阻不應超過10Ω;
--低壓線路零線每一重復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Ω;在電力設備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允許達到10Ω的電力網(wǎng)中,所有重復接地裝置的并聯(lián)電阻等值不應大于10Ω;
--防靜電的接地裝置可與防感應雷、電氣設備的接地裝置共同設置,其接地電阻值,應符合防感應雷和電氣設備接地的規(guī)定;作防靜電的接地裝置,每一處接地體的接地電阻值,不應大于100Ω。
5 日常管理
5.1 對于地面可見的接地裝置,應同電氣設備一起作為巡視檢查的項目,如發(fā)現(xiàn)問題,通知設備所屬單位,按設備消缺制度執(zhí)行。
5.2 接地裝置接地電阻的測量,至少每三年進行一次,必要時,選點挖土檢查接地體和接地線是否完好,并將結果記錄歸檔。
5.3 新安裝的電氣設備,應由高壓專業(yè)人員指定接地點,由電氣設備的安裝單位進行接地、接零連接,并符合本規(guī)定的要求。
6 附則
6.1 本規(guī)定由大唐樺南風力發(fā)電有限公司安監(jiān)部負責解釋。
6.2 本規(guī)定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