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氣工作人員在裝置進罐進行檢修作業(yè)。除落實必要的保證電氣安全的組織、技術措施外,尚需落實下列安全規(guī)定方可進行。
1 工作前工作負責人必須到所屬裝置運行部辦理進塔入罐作業(yè)票。
2 必須要求裝置做好各種進罐的各種工藝、設備隔離措施。
3 必須要求各種罐內氣體采樣分析結果合格,符合人體進入罐內的要求。
4 進罐作業(yè)票必須由裝置所在運行部有權簽發(fā)的人員簽字。
5 進罐電氣工作人員二人為宜,工作負責人應指派專人在入孔處監(jiān)護,隨時觀察罐內工作情況,并不得擅自離開。
6 進罐后發(fā)現(xiàn)有異常情況(如滲、漏)及工作中感到呼吸困難或身體不適,應迅速撤離工作現(xiàn)場,并向裝置反映,查明原因并排出不正常因素后方可繼續(xù)工作。
7 工作時嚴禁用鐵器等敲擊,必須使用防爆工具,嚴禁火花的產生。
8 罐內工作照明一般宜采用防爆手電筒或采用12V防爆行燈。
9 不符合安全電壓規(guī)定的照明器具或攜帶性電動工具在罐內使用,必須裝設專用的漏電保護器,電氣接線板不得放入罐內,進罐導線必須嚴格檢查設備完好,嚴禁導線有中間接頭。有關相應工作尚需辦理動火票和臨時用電票,必要時由機動、安全部門會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