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建工程(含腳手架具)的外側邊緣遇外電架空線路的邊線之間的最小安全操作距離如下表。
外電線路電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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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KV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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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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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10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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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220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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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500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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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小安全操作距離(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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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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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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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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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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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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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查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情況是否符合“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1)電源進線、變電所、配電室、總配電箱、分配電箱等的們置及線路走向是否與“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一致;(三級配電,二級保護)
(2)變壓器容量、導線截面和電器的類型、規(guī)格是否與“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一致;
(3)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是否得到落實。
3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必須采用“三相互線制”,且使用五芯電纜。
4施工現(xiàn)場所有用電設備,除作保護接零外,必須在設置負荷的首端處設置漏電保護器(總配電箱或分配電箱中設置漏電保護器)。
5配電屏(盤)或配電線路維修時,應懸持停電標志牌。停、送電必須由專人負責。
6電纜干線應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設,并應避免機械損傷和介質(zhì)腐蝕。
7架空線路必須用絕緣導線,以絕緣子支承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木、腳手架上。
8電纜穿越建筑物、構筑物、道路、易受機械損傷的場所及引出地面從2m高度至地下0.2m處,必須加設防護套管。
9橡皮電纜架空敷設時,應沿墻壁或電桿設置,并用絕緣子固定,嚴禁使用金屬裸線作綁線。固定點間距應保證電纜能承受自重所帶來的荷重,橡皮電纜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
10配電箱及開關箱的設置和使用要求:
(1)配電箱應有門、有鎖、有防雨措施;
(2)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干燥、通風及常溫場所。不得裝設在易受外來固體撞擊、強烈振動、液體浸濺及熱源烘烤的場所;
(3)配電箱和開關箱的金屬箱體、金屬電器安裝板以及箱內(nèi)電器的不應帶電金屬底座、外殼等必須作保護接零,保護零線應通過接地銅牌連接;
(4)配電箱、開關箱內(nèi)的電器必須可靠完好,不準使用破損、不合格的電器;
(5)分配電箱應裝總隔離開關,分路隔離開關以及總斷路器、分路斷路器或總熔斷器、分路熔斷器;
(6)每臺用電設備必須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嚴禁用同一個開關箱直接控制二臺及二臺以上的用電設備(含插座);
(7)開關箱中必須裝設隔離開關、斷路器或斷器,以及漏電保護器;
(8)配電箱、開關箱中導線的進線口和出線口應設在箱體的下底面,嚴禁設在箱體的上頂面、側面、后面或箱門處。
進出線應加護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彎,導線束不得與箱體進、出口直接接觸。移動或配電箱和開關箱的進、出線必須采用橡皮絕緣電線。
(9)對配電箱、開關箱進行檢查、維修時,必須將其前一級相應的電源開關分閘斷電,并懸持停電標志牌,嚴禁帶電作業(yè);
(10)熔斷器的熔體更換時,嚴禁用不符合原規(guī)格的熔體代替。
11照明:
(1)照明專用回路應有漏電保護;
(2)照明的器具和器材的質(zhì)量均應符合有關標準、規(guī)范的規(guī)定,不得使用絕緣老化或破損的器具和具材;
(3)下列特殊場所應使用安全電壓照明器:
①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溫、導電灰塵或燈具離地面高度底于2.4m等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應不大于36V;
②在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24V;
③在特別潮濕的場所、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nèi)工作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12V;
④使用行燈的電源電壓不超過36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