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認真學習并貫徹落實國家及各級政府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guī)等文件。
(2) 組織重大安全活動,指導全局性的安全工作。
(3) 參與審定年度方針、目標、工作計劃和安全管理制度及重大安全措施工程項目計劃。
(4) 審定重大事故報告及處理意見。
(5) 定期召開安委會成員會議,對重大安全問題進行檢查、總結、布置以及做出相應決策。
(6) 組織安全宣傳、教育、檢查、整改、競賽等活動,參加重大事故調查并提出處理意見。
(7) 加強安全技術研究,總結推廣先進安全管理經驗、方法和科技成果。
(8) 建立事故檔案、定期分析、研究,為公司安全生產的宏觀控制提供決策依據。
(9) 貫徹安全項目建設“五同時”原則,參與新、改、擴建工程項目審查驗收工作。
(10) 積極完成公司及安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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