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公司正規(guī)合同文本執(zhí)行、符合公司價格體系的,總經理授權營銷副總監(jiān)直接簽訂;
如有變動條款或不符合市場行情的情況,需由總經理直接簽署,總經理也可授權他人簽訂。
2、合同內容實施后,合同需及時經營銷副總交由營銷部管理員管理。
3、任何人未經允許不得將合同給其他公司人員或本公司與銷售流程無關的人員查看。
4、印鑒的使用
(1)在簽訂合同之前發(fā)送給營銷副總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蓋合同專用章,如有授權的,授權書必須與合同同時裝訂保存。
(2)對于正常銷售合同或租賃合同,相關銷售人員簽訂后到營銷副總處審核加蓋銷售部用章或公司合同章。
(3)對于非正常(即有條款修改)的銷售合同、租賃合同經營銷副總審核后交總經理批準,蓋合同專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