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安全生產例行工作的監(jiān)督和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保證全局安全生產例行工作信息的通暢,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局各分公司、項目經理部
第二章 安全生產例行工作
第三條:局屬各單位、項目經理部必須設置專(兼)職安全員,安全生產例行工作在專(兼)職安全員監(jiān)督下執(zhí)行,具體為:
(一)施工現(xiàn)場和生活區(qū)安全措施和設施到位;
(二)施工前安全技術交底會,施工結束后安全技術總結會;
(三)施工現(xiàn)場安全例行檢查;
?。ㄋ模┌踩a巡視檢查;
?。ㄎ澹┌踩a責任制有效落實;
?。┌踩a例會;
?。ㄆ撸┌踩珜W習、培訓及安全宣傳;
(八)安全生產分析會;
?。ň牛┥霞壊块T安全生產檢查;
?。ㄊΠ踩[患和安全薄弱環(huán)節(jié)進行整改,措施到位;
?。ㄊ唬﹦趧颖Wo用品的發(fā)放。
第四章:分公司或項目部專(兼)職安全員對照安全生產例行工作具體內容進行表格化記錄。
第五章:安全生產例行工作由分公司或項目部專(兼)職安全員進行工作記錄匯總。安全工作記錄必須真實可靠,不得弄虛作假。
第三章 例行工作報告
第六條:安全生產例行工作報告由分公司或項目部專(兼)職安全員進行匯總后逐級報告。
第七條:安全生產例行工作報告程序:現(xiàn)場施工作業(yè)組向分公司或項目部專(兼)職安全員口頭報告;專(兼)職安全員匯總成書面材料向分管的安全領導或行政領導報告;分公司或項目部向局安全生產部報告。
第八條:安全生產例行工作報告時間限定:施工組向專(兼)職安全員口頭報告每天進行;專(兼)職安全員向公司或項目部報告一周進行一次;分公司或項目部向局安全生產部報告一個月進行一次。
第九條:專(兼)職安全員在每天安全例行工作報告或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自己不能處理的,可隨即向分公司、項目部或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第四章 附則
第十條:本制度由局安全生產部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