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間斷和轉移制度的主要內容有以下幾個方面:
(1)工作間斷或遇雷雨等威脅工作人員安全時,應使全部工作人員撤離現場,工作票仍由工作負責人執(zhí)存,所有安全措施不得變動。間斷后繼續(xù)工作時,無需通過工作許可人。
(2)每日收工時,應清掃工作地點,開放已封閉的道路,并將工作票交給值班員;次日復工前,必須重新履行工作許可手續(xù),方可開始工作。
(3)在同一電氣連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幾個地點轉移工作時,全部安全措施由值班員在開工前一次做完,不需再辦理轉移手續(xù),但工作負責人在轉移到下一個工作地點時,應向工作人員交代停電范圍、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