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礎技術資料是施工指導性的文件,竣工資料整理的依據(jù)。技術資料的管理實行分級管理,項目部應設專職資料管理員,施工隊應設有專職資料員。
2、 專職資料管理員應根據(jù)工程進展情況及時收集、整理、登記造冊。分類歸檔,裝柜存放保管。
3、 專職資料員根據(jù)工程進展情況隨時與技術人員溝通,收集隨工進行的各種資料,分類進行整理、記錄、歸檔,按期上交項目部資料管理員登記、造冊、保管。
4、 技術資料的范圍:技術文件、施工圖紙、標準設計圖紙、有關協(xié)議及紀要。施工現(xiàn)場調(diào)查,設計審查核對資料,施組設計、變更設計、施工記錄、施工總結(小結),設計規(guī)范,規(guī)劃標準,標準圖集、通用圖、定型圖,技術交底、開竣工報告(復工報告)、復測、定位測量資料,施工調(diào)查資料、工程檢查證、質量評定表,試驗報告、復試報告、成品、半成品檢驗合格證,施工日志,上級對工程建設的文件或批示,事故分析處理記錄等,均應分類、登記、造冊。并進行妥善保管、歸檔,為工程竣工打下基礎,嚴禁寫回憶錄,杜絕弄虛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