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國家電網公司《關于加強基建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及省公司基建安全信息管理工作規(guī)定,落實安全責任,提高信息溝通時效性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建安全信息報表為月報,每月20日(遇節(jié)假日順延)12時前報送上月20日至本月20日的基建安全情況。
二、信息報表報送采用電子郵件方式。各單位指定一名本單位基建安全信息管理聯(lián)系人,并在每期月報末尾處將項目負責人簽名、報送人姓名、聯(lián)系電話等信息一并上報。
三、各單位基建安全信息應嚴格采用國家電網公司《關于加強基建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附件中“基建安全信息月報電子郵件填報格式”及填寫說明填報。
四、基建安全信息文字部分按(參)照國家電網公司“基建安全信息月報”表式及示例填寫。
1、本單位當月發(fā)生的基建安全事故或不安全事件:若本單位發(fā)生人身重傷及以上,較大設備、火災、交通等事故,或發(fā)生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事件,須單獨編寫事故報告。
2、本月基建安全管理方面開展的主要工作:當月開展的主要安全管理性的工作。
3、下月主要風險及重點工作計劃:對下月存在的主要安全風險防控及擬開展的重點工作計劃完成情況,應在下一期月報中有所反映。
五、基建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紀律
1、基建安全信息管理工作是基建安全基礎工作,各單位應確保上報的信息及時、完整,能滿足基建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要通過加強基建安全信息管理工作,及時準確掌握本單位在建工程和施工企業(yè)承建工程中存在的重大風險作業(yè)情況。對于重點工程中的重要危險作業(yè)、施工條件復雜且常規(guī)措施難以保證安全的作業(yè)、首次應用新技術及新工藝的重大項目,要進行逐項跟蹤管理,確保安全總體局面穩(wěn)定。
2、商洛供電局基建部對各單位的基建安全信息管理工作進行督導,對工作不落實、報送不及時、內容缺失嚴重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