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卸料平臺的使用安全,項目特制定本制度,具體如下:
1、由樓面通向平臺的通料口必須嚴密、安全、可靠。
2、起吊平臺上的物料時,由信號工指揮,必須做到指揮正確,必須設專人(架子工)扶正吊物,不得碰撞鋼絞線、外架和護身欄桿等。起吊不得超高、超重。同時應綁扎牢靠,不得散亂。
3、每次使用前,應對平臺進行檢查,確認無異常現(xiàn)象后方可進行使用,堆碼物料的高度嚴禁超過1.2米。
4、卸料平臺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每次安裝和拆除必須有安全員監(jiān)督,嚴禁違章作業(yè)。
6、所用材料必須是合格的,包括槽鋼、焊條、鋼絲繩、安全網等。
7、鋼絲繩連接樓板處的砼需達到強度要求。
8、轉料平臺上最大載荷不得超過1.5噸,即6m長的鋼管不超過65根,4m長的鋼管不超過87根,0.9m長的拉桿不超過434根,50×100×4000的木枋不超過125根,1220×2440×1.2mm的竹膠合板不超過47張。
9、在使用過程中設專人負責安全監(jiān)督檢查。
中建三局北京東八里莊危改小區(qū)工程項目經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