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履行承攬合同要求,確定安全管理目標,確保項目安全施工,對工程項目的安全全面負責。
(2)參與編制施工計劃組織設計,建立項目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組織編制安全保證計劃。
?。?)貫徹執(zhí)行各項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和制度,落實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資源配置。
?。?)支持項目安全員及施工管理人員行使安全監(jiān)督、檢查和督促、檢查工作;參加安全事故調查工作。
?。?)適時組織對工程項目部的安全體系評審和協(xié)調;
?。?)傳達、組織學習上海市政府管理部門和公司主管部門轉發(fā)的有關文件指示,并及時組織實施;
(7)負責本工程合格分包方及合格材料供應商的評選,指定工作;
?。?)負責本工程重點危險部位施工、及二級動火的審批;
(9)組織管理人員,特種工種按規(guī)定進行參加相關培訓工作,并定期進行對施工人員進行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