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項目部采購任何勞動保護用品,必須嚴格管理遵守自治區(qū)建設廳下發(fā)的文件要求,采購經建設廳審核、驗收達到的各類勞動保護用品生產廠家,并下發(fā)準用證明產品合格。
2、 大批量采購勞動保護用品,用料由分公司材料科辦理,項目部負責按貨驗收并索要準用證(生產許可證),入檔備案,小批量購買勞動保護用品,用料由項目材料員向供貨廠家索要準用證,交安全員存檔。
3、 不準用無準用證(生產許可證)各類勞動保護用品、用料,誰采購誰負責,造成損失及人身傷害由購貨人負責。
4、 各類安全勞動保護用品準用證(生產許可證)要建立檔案,發(fā)放記錄,登記清楚,備隨時抽檢。誰管,誰負責,遺失責任自負。